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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这样四面楚歌的时候,昱昇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他本来没有什么忠贞概念,也从不拘泥于身子干净,况且这个时候,连衣食都保证不了,他还有什么傲气可言。但是一想到李广德那样的人要碰只有黎漠才碰过的地方,他便难受的紧。

分别之后,昱昇对黎漠的思念如洪水一般汹涌,失去傲气的时候,肚子重新饿起来之后,他才感觉出年少时,被黎漠庇护的日子是多少难能可贵。

李广德慢里斯条地坐在桌前喝酒,一双小眼来回来去打量着昱昇:“今儿咱们俩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要是好好伺候我,我还能赏你一口饭吃,你当我不知道你是给昱家轰出来的?如今还能有什么靠山?若是你不从,我叫你不光赔了身子,还要过猪狗不如的日子。”

昱昇回头看了一眼,李广德这里是四楼,若是跳下去,不知道有几分生还可能,他捂着胸口,慢慢蹭着墙站起来,如今父母过世,姐姐嫁人,黎漠也离开他了,在他身边的只剩下还要依靠他生存的阿满。昱昇知道自己已经山穷水尽,却不肯破罐子破摔,大不了还有一死。

如今这样还不如死了,别说李广德不会对他长情,就算是真心的,昱昇心里也再也放不下别人。若是在李广德身下残喘苟且,做了阿满那样的兔子,若真是有朝一日碰到黎漠,他还有什么脸面对着黎漠昔日的珍惜呢?他十几岁尚且敢用竹子捅了李广德保住贞洁,如今难道还不如儿时么?

他抱了必死的念头,倒是不怕了。李广德放下酒杯,往他这里走来,两个棍子见状想拉住昱昇的手。昱昇反应却快了一步,他一把推开窗户,眼睛一闭就跳了下去。

李广德压根没有想到昱昇会有这样的骨气,他跟棍子赶忙趴到窗口往下看,也是昱昇的造化,上海的小洋楼一层都有遮阳布窗,昱昇又是会几下拳脚功夫的,往下跳的时候,本能腿脚往下蹬,这么一摔,只伤了皮肉,他从地上爬起来,不辨南北的跑,花街柳巷人多混杂,等李广德气喘吁吁追出来,已经瞧不见昱昇的踪影。

那李广德纵然吃穿不愁,但不过是个男老鸨,皮条头,在外面也见不得光,昱昇又不是他买下来的兔子,既不能报官又没有闲人去找,带着棍子在弄堂里找了几圈不见也就罢了。

昱昇一瘸一拐的从李广德那里逃出来,着实过上了苦日子,他身无分文,连饭都吃不上。伤口也只能等着自行愈合。天气又冷下来,南方湿气重偏阴冷,一到夜里,寒风简直像钢针扎到骨头缝里,昱昇不肯同乞丐为伍,便连躲在墙角避风的权利都没有。

他身边除了那只玉蝉一无所有,却不肯典当,等到晚上又冷又饿的时候,要不住的摩挲才熬得过来。

生存在社会最底层,只能靠着自己一双手去生存。他仿佛一夜之间明白生存的不易,活着的艰辛。他从前总是觉得生活无趣,非得耍出些花样才好。人的欲望永远没有止境,他吃了酸的就想要吃甜的,睡了女人又想试试男人,每日逛琉璃厂遛鸟玩核桃,却还是觉得无聊。那么多对他好的人,他却看不到。

生活的窘迫让人痛苦,也让人成熟,很多事情他渐渐就想明白了,甚至连爸爸把大宅留给昱翱也不觉得怨恨了。为了吃饭,他不得不去卖苦力,用汗水换到微薄的薪水,他没有办法,饥饿困顿让他想明白很多事情,想了很多他愧对的人,爸爸妈妈,姐姐和弟妹,甚至阿满和李妈妈母子,他平日目中无人惯了,从来看不到别人的不易,如今想想多少次他都把别人的好意践踏了。

他开始还恨着黎漠,强迫自己不许想他,渐渐地他也没有精力去恨人想人,他要去工厂做工,每日都忙到天黑,超负荷的劳动让他除了活着没有别的任何精力。夜里的时候他攥着那只玉蝉,有时还来不及多想,就沉沉地睡着了。

这样也好,他还活着,还算清白着,若是有一天能再见到黎漠,就算从事最低贱的工作,被生活折磨得面目全非,也总要比做了兔子有底气。

昱昇的棱角在底层生活中慢慢磨平,事在人为。日子比起最初也稍稍改善,他毕竟识文断字,又会讲几句洋文,又一次洋人来看样品,昱昇做了讲解,被老板高看一眼,又见他生得仪表堂堂,提拔他跟着跑生意,渐渐就鹤立鸡群起来,做了工头。他原本最看不上卖弄人情,如今为了活的更好一些,不得不低头赔笑,世故起来。

生活轻松了一些,昱昇再也管不住自己,他对黎漠的思念越发强烈,父母已经亡故,在这个世界上,昱昇最挂念就是黎漠,他自力更生之后,没有了逛马路串胡同的兴致,时间反而比无所事事的时候充裕,足够他把这几年跟黎漠的是非想明白。

最初,他本是怨黎漠的,可是如今的磨砺中,他在上海冰冷的夜里幡然悔悟,黎漠从小就护着他,黎漠的父亲为了救他们死在了洋毛子枪下,昱家本来应该照顾黎漠一辈子,却在赵老六的怂恿下,让黎漠站柜台给他们家做长工。

黎漠为了让他有出息,想尽办法弄来留洋的名额,结果他却听信李广德的花言巧语,留在了上海花天酒地,他还买下了陪睡的小兔子阿满,他给阿满赎身的钱都是黎漠给的。他跟黎漠相好的时候,跟阿满依然不清楚,依然在八大胡同里头逗留。

在他心中,只有自己最重要,多几个玩物本不怎么要紧。尽管他心里有黎漠,想跟他在一起一辈子,却没有考虑过黎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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