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心事重重,也许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也许是久违地参与同事聚餐,当意识逐渐染上酒的酡红的时候,他本能地想回去了。
想回家。
手中的酒映着灯光的倒影,映着窗外有点稀疏的云。几个平时相处得好的同事聚在一起聊天,大家各自找好自己的位置分别入席,他就像以第三人称视角看了一部电影,还没等到谢幕就想离场,却担心起身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找个什麽理由走呢?
这边他还在犹豫,那边顾未雨突然就发了信息过来。
顾未雨:“什麽时候回来?”
然後发了一个小猫探头的表情。
方兴顺势回复:“我准备走了,但是喝了点酒,有点晕。”
夜晚不容许暧昧的声张。他静静地离开包厢,只是和身旁几个说过话的同事说了再见,就远离了人群,主动融入了夜色。
他想到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看到的词,叫“聚光灯效应”。在心里草拟起那麽多理由,真的决定离开包厢时根本没有任何人需要。
又想起马丁布伯曾说的“所有真实的生活都是相遇”。相遇是一种奢侈的事情,也许他和同事们朝夕共处,却没有真正相遇过。
但是回家之後就能看见顾未雨了。
那才叫生活。
他突然庆幸没有人在意他的理由,因为顾未雨的消息发来时,他脑子里突然只剩下一个想法。
家里小孩没人照顾,要闹了。
虽说吹面不寒,但他走到外面时还是不禁打了个寒颤。
明明是六月,下过雨後本就潮湿的城市,又刮起了风,单薄的衣服只得在风中飘舞,但不得挣脱。
他一时想着,突然感受到肩上传来的温度。身体比微醺的意识更早反应过来,不甚明亮的灯光下,他看见那熟悉的身影。顾未雨一手搂过他的肩。
“你怎麽……”
他有点懵。
“来接你回家。”
“……”
虽然年龄差了几岁,他和顾未雨其实差不多高。
顾未雨一搂,他就很想睡觉,所以干脆挣脱了。
有点冰凉的风送走包厢内的闷热,也缓缓吹散他方才的酒气。
顾未雨特地打车过来,但是方兴不想坐车。喝完酒後昏沉的脑子让他坐车时总是想吐。
心里莫名地烦躁。
“我想走路回家。”
“……很远的,走回去要很久。”
“没关系啊,我就想走,我不想坐车。”
他又有点郁闷地皱眉,“我想陪你一起走,都不行吗?”
换来顾未雨一声轻笑,“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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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新奇的体验,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眼前的风景在熟悉与陌生之间来回切换,只有当方兴真正注视着每一条街丶每一家店时,这座城市才是完全地活了。
乌云并没有散开,这座城市于是找不到月光,朦胧得有些虚假。路上行人不多,车流来往,一如方兴第一次遇到顾未雨的那天晚上。
北市的天气预报喜欢骗人,云卷云舒间,反季节的冷风开始扬起夜幕。气温看着彼此相近的两个人之间形成温差。城市的街道不喜欢安静,但此刻也不得不为他们而静默。
天冷了,好像夏天还没待多久,秋天就无声无息地来了。冰冷的触感点状铺在方兴脸上时,他一下子想起久远的深秋,想起绚丽的烟花,冷却後会是怎样的温度,恍惚间以为天神的眼泪垂怜于他这世间再平凡不过的一个人物,直到酒後迟钝的身体终于反应过来眼泪应该是温热的时,才猛然发觉北市的雨又叛逆了一场。
顾未雨一下子慌张起来:“啊……我看天气预报说晚上不会下雨,就没带雨伞过来!”
他一时犯愁,正想着如果雨下大了,需不需要在路边避一下时,方兴已经拉起他的手,迈开步子跑了起来。
脚步声轻易就踏碎了路旁野猫的打盹,踏碎了夜间城市的美梦。
“我们……我们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