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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相守(第1页)

第七十二章相守

井飒一手持剑为杖,一手死死扶住已脚步踉跄的狐鹿姑,在苍茫的雪地上艰难跋涉着。远远回望,那个圆圆的火把圈已缓缓聚拢,越来越小……此起彼伏的狼嗥声,回荡在寂静的雪夜中,令人不寒而栗。

狐鹿姑不时回望,眼中满是焦灼与期待,似在等待什麽人似的。井飒看了心疼,劝道:“那穆尔大叔已死,他最大的希望就是你能脱离险境。小鹿,你可不能让他白死啊……”可无论他怎麽劝,狐鹿姑都只是摇头,眼中满是痛苦与不舍。

突然,身後一阵窸挲之声引起了井飒的注意,他回头一看,却见一条白乎乎的影子正向自己窜来。近了,这才看清原是一头成年的白毛狼,若不是因为两只蓝幽幽的眼睛,它整个身体与雪地融为一体,根本看不出来。

那头白狼一声不吭地直窜入了狐鹿姑怀中,不住地用舌头舔着他苍白的面庞,亲热极了。井飒只觉得这头狼的一对蓝眼颇为奇异,他所见过的狼多有一对绿眼,或是褐色,蓝色的狼眼当真罕见。等等,蓝色的狼眼!

井飒忽然反应过来,大呼道:“小鹿,它……难道它就是飒露紫?”

狐鹿姑微微一笑:“你现在才想起来吗?飒露紫,这名字还是你取的呢!”他拍拍飒露紫的头,“来,见见故人了!”

井飒伸出手,但飒露紫却根本熟视无睹,只是向来路的方向跑去,一面跑,一面用它长大的白色尾巴在雪地上不停地拂着……井飒突然意识到,原来它是在用杂雪覆盖住狐鹿姑这一路留下的血迹呢!

“好一头聪明的狼!”井飒赞道,一面扶住狐鹿姑的腰,“来,咱们可不能比它差!赶紧去到山中,找个避风雪的去处躲着才是!”

“我不用你扶!”狐鹿姑红着脸,一把将井飒的手掌打回,似是想自己走,但肩背的巨痛袭来,疼得他“咝”了一声。

井飒不由分说,一把将狐鹿姑背了起来,严厉道:“再让你这麽走下去,不但伤口迸裂,等追兵上来,咱俩谁都跑不了!”

狐鹿姑哼哼两声,便也不再挣扎,一声不吭地伏在井飒背上,很是乖巧的样子。井飒回头看了看已越走越远的飒露紫,颇有些不放心问:“那它呢?”

“你放心吧。”狐鹿姑轻轻说道,“飒露紫从小长在狼居胥山,现在又是头狼,这群狼只是为了拖住他们一时,缠斗一会便会撤回。等会它安顿好了狼群,就会来寻我们的。狼的嗅觉比之狗,可是胜之十倍有馀。”

这话正好是伏在井飒耳畔说的,温热的气息吹得井飒一阵耳麻,身麻,差点没手一抖,将狐鹿姑摔下来。他定了定神,转而问道:“你指路,咱们往哪去?”

“向前走,往山顶去,那里有个山洞。”狐鹿姑向正前上方一指。

“好,咱们就去那里。”

这座山峰虽算不得狼居胥山的主峰,却也山势颇为陡峭,再加上初雪堆砌,攀爬起来的确十分艰难。不过走了三分之一的登程,就因为打滑的小径,井飒无法撑持,只得放下狐鹿姑,二人相携着向上攀爬。狐鹿姑的伤口看样子真的很深,这麽久了,依然在不时滴血。井飒忍着心疼,走在後头学着飒露紫的样子,用浮雪不断盖住血迹。这样一来,行动更慢了!

得赶紧找个地方,给狐鹿姑拔箭疗伤。井飒如此想着,心里更加焦灼……到底还要往上爬多久才到呢?他越想越心焦……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听见狐鹿姑一声高喊:“到了,就是这里了!”

井飒欣喜不已,疾步上前,却只看到一座白白的雪壁,不由愣怔:“小鹿,你别是血流过多,出现幻觉了?这儿哪里有山洞?”

“仓郎”一声,短刀出鞘,只左右一拂,一方巨大的雪块从壁上落下,一个只容得一人躬身出入的小洞口显露了出来。

“跟着我进来。”狐鹿姑点燃了一支火把,先钻了进去。

井飒跟进,眼前却是一间两三丈见方的山洞,空荡荡的。狐鹿姑用火把点亮了两边墙洞里的四盏风灯,洞中顿时大亮。

“这里便是我每到冬日来狼居胥小住的居所,也是当年狼娘收养我的山洞。”狐鹿姑环顾四周,喃喃自语道。

井飒注意到了右手墙上的一道小铁门:“难道此处还别有洞天?”

狐鹿姑微微一笑,上前抓住铁门把手左右各拧了三转,只听得一阵隆隆声,铁门便缓缓洞开。他率先进洞,又点亮了两盏大纱灯。灯光之下,一个摆设如书房一般的山洞竟赫然呈现在眼前——几个书架,几个铜柜,一张石案,一个插着各式长短剑的兵器架。

“摆置得还挺齐全的。”井飒颇带揶揄地笑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狐鹿姑说道,“狼娘自然不可能做这些,这都是我决定每年冬天来此处小居後,那穆尔大叔带人归置的。”说着说着,他不禁红了眼圈。

眼见自己挑起了他的痛处,井飒不觉後悔,赶紧引入正题道:“说了这麽多,正事还没干呢。快躺下,”他指指石案,“我得赶紧把你肩上的箭取出来,对了,这里有没有金创药?”

“有!”狐鹿姑一指最靠东的那个铜柜,“里头有个小葫芦,装的是我贵霜最好的金创药,当剩不少!”

井飒打开铜柜,果然找到了一个紫色的小葫芦,拿了过来。此时狐鹿姑已经脱去外衣,伏于石案之上。井飒将他的单衣小心撕开,却见那支箭入骨颇深,一时踌躇起来:“这箭头可是有倒刺的,该怎麽办呢?”

“是啊,你们大郑骑兵用的都是三棱箭,後部还有倒刺。你这样拔出来,我伤口更大了,血流更多了,弄不好我还死得更快了!”狐鹿姑没好气地弓起身子,“还是我自己来吧!”

他猛然坐起,擡起左手,照着肩头的箭杆使劲一拍,那羽箭透肩而过。狐鹿姑疼得倒吸着冷气,说道:“井飒,你用剑将箭镞截去,这样再拔出箭杆来不就没事了吗?”

井飒不是没想过这法子,只是关心则乱,不敢在狐鹿姑身上实验而已。如今见箭已透肩,便也横下心,阴山月虽没了,但自己手中的剑也是削铁如泥,他却小心翼翼地当锯子用。好容易将箭头锯断了,他才闭着眼,揪着箭尾,犹豫再三,猛地将箭杆拔出,一股鲜血从伤口直窜了出来。狐鹿姑轻哼一声,将牙关咬得“咯吱咯吱”响。

手忙脚乱中,井飒右手死死堵住尚在流血的新鲜伤口,左手抓起紫色的小葫芦,拼命地将里头的药粉倒出,糊在伤口上,额头上现出一层晶亮的细密汗珠。

可这药粉真如狐鹿姑所言,乃是贵霜最好的金创药。一经敷上,血流见缓,片刻功夫,伤口便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井飒忍不住赞道:“果然是好药!比我大郑军中最好的金创药还要灵验!”

狐鹿姑却有些默然:“当然,这个是大阏氏亲手配制的,我们贵霜王族子弟,时常要练习骑射,受伤也是常有之事,每个人都备了一份。”

“大阏氏?就是沐阳公主吗?”井飒这才反应过来。

“对,就是她。我父汗有十馀名侍妾,左右阏氏,但大阏氏居中,是我们所有王子的嫡母。”幽谧的山洞中,狐鹿姑的声音显得分外清亮。

“她……这些年在贵霜过得还好吗?”井飒轻声问道。

狐鹿姑点点头:“相比起那个楼兰女人,大瘀氏显然更适合做我们贵霜的国母,她在牧民中声望很高,有时候甚至高过了我父汗。因为她通医术,这些年来救死扶伤,牧民们对她视若圣母一般。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从句犁湖手中逃脱,还助我父汗重夺单于之位。”

“一个女子,无娘家依侍,无母国扶持,能在贵霜做到如此田地,沐阳公主真乃女中豪杰是也!”井飒由衷赞叹道,忽而又转向狐鹿姑,“小鹿,你回到贵霜,就会当太子了吧?”

“我不知道。”狐鹿姑满脸迷茫,“我在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回到王庭,又和那些野心勃勃的叔伯们周旋,还有那些堂兄弟们,哪个在心里不骂我?可是,父汗已经只剩我这麽一个儿子了,身为贵霜的王子,我不得不承担血脉所赋予的责任。其实,我真的宁愿永远留在这狼居胥山里,和飒露紫为伴,还有……”他怔怔地望着井飒,目光莫名地有些灼热。

井飒被他盯得莫名地有些心慌,忙低下头来喃喃道:“说到飒露紫,它怎麽还没找到我们?难道出了什麽意外不成?”

“你放心吧。”狐鹿姑淡淡说道,“这里也是它的出生之地,它一旦安顿好狼族,顺利脱身,第一个就会寻到咱们这里来的。”他边说边下案,“这一整天驱驰,也累了,我们且先睡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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