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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快六点了。”我低头看表。

“哦。”眼睛总算全睁开了,他坐起来,愣了几秒钟之后突然傻笑。

“干吗呢?笑这么贼?”我莫名其妙。

“来来。”他仍旧鬼笑,然后抓过我的手,拽进他身上盖着的厚重大衣下头。

在摸到他想让我摸的东西之后,我愣了。

“不是吧你,至于的吗?”我摸着他勃起的形状,那种坚挺和火热确实够水准,“做什么春梦了?”

“去一边儿去,我这是兴奋的。”他低笑,“这一宿太过瘾了。”

“嗯,你说早了。”我收回手,“回家咱还有更过瘾的呢。”

“不成,我没劲儿了。”推开我,他伸了个懒腰,“回去好好泡个澡,然后接着睡。”

“你别又跟浴缸里睡着了啊。”

“我淹不死,有你救我呢。”他又傻笑。

“你吃上我了?”看了一眼最前头专心开车的司机。我问周小川。

“嗯。”可能还没睡醒,更可能是还没酒醒,他贴在我身上轻轻蹭,好像渴望得到爱抚的,撒娇的猫。

“我没出头之日了?”

“你以为。”

“我没敢意味什么,我一奴隶,哪儿有那资格。”再次叹气,我显得特无奈。

但嘴上那么说,我心里却挺高兴,我的确挺高兴,桥复活了,而且复活的第一场演唱会就这么成功,这是个好开头,是个好兆头,以后桥会有更好的发展,会有更大的辉煌。

“林雪原,好名字,雪,瑞雪兆丰年,明年肯定能上工体。”我搂住他肩膀,“咱的黄金时代来了。”

“嗯。”他轻轻笑,“六哥给咱们带福气了。”

六哥可能真是我们的福星,在他来到“桥”之后的几年中,我们真真正正体会到了成功的滋味。而在那之前,以后超乎寻常的辉煌还只是我透过车窗,看着晨雾中的街道时头脑中的幻想,我知道周小川也有这样的幻想,我也知道他的这种想法比我还强烈,没有人比他更爱“桥”,也没有人比他更期待“桥”的成功,这一点我绝对可以确定。

“建军,为了乐队,累死我,我都乐意。”目光迷离的看着窗外,他搂着我胳膊这么轻轻对我说。

“嗯,我也是。”我点头应着。

冬日清晨的北京,被刚从浓雾中泻出光线的太阳染上了一层透明的淡金色。

特漂亮,真的。

第五部

可能有些艰难,我也感受到了这种艰难。

但当你从远远的远方回来。

我预感到了圆满,是彻彻底底的圆满。

请原谅我把时间空过了三年,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从九七年年末那场演唱会到九九年年末的演唱会,这期间是“桥”的鼎盛期,当然,这并不时说之后“桥”走向了衰落,而是从某种角度开始有了细微而巧妙的变化,这种变化一点点积累,演变,终于造成了后来那场大变故,但在那之前,还有二零零零年一年需要度过。

小学时候写过畅想两千年的作文,当时有种种怪异的想法,其中就包括到世纪之交我是不是已经成家立业了的幻想,当然,这些话我没写进去,只是在脑子里稍微的那么转悠了一下子,然后就沉入海底了,现在真到了两千年,一想也不能说不对,立业了是真的,成家嘛,要看怎么定义,反正现在我儿子也有了,爱人也有了,应该算是成家了吧,就某种程度而言。

说着说着就扯远了,再回到一开始的,我把九八年和九九年完全空过,因为这两年对我来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挺顺利,事业也好,爱情也罢,可谓无波无澜,两千年也空过百分之八十五,因为直到年末才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动荡,故此,在动荡来临之前,我们的平静与顺利还是可以列入忽略范畴的。

于是,我把时间定格在两千年十二月初,就是从那时候起,我们那难得的平静开始一点点被打破了。

事情的起因是小九。

“我交了个女朋友。”演唱会结束的时候,他这么跟我说。

“啊?”我茫然,或者说,完全没反应过来。

“是在公主坟卖手机的。”他好像根本无视我的惊讶,“就南站下车往回走,有一王府井协亨分店,知道吧?”

“知道。”机械性的回答,我熄灭手中短短的烟蒂。

“就是那儿一业务经理,估计你都忘了。”他往脸上很认真的涂抹卸装膏,“上回我手机坏了,不就是跟那儿换的嘛,当时正好赶上促销,是她值班儿。”

“等会儿等会儿。”止住他后头的话,我半天才问了句,“你真的假的?别拿我开涮啊。”

“我有病啊我。”他笑,“没事儿我拿这个涮你?”

“不是,那什么……”我拢了把头发,想说话却似乎不知该从何开口,“那林强……”

“哟,嚼子,你真逗。”小就突然笑出声来,“那不是我年幼无知嘛,滚滚红尘一猛子就扎进去了,也没考虑后果,现在一想,真够傻的。”

我愣了,到现在我才总算反应过来了一点,再回想一下刚小九说的话,我突然打了个寒颤。

小九说他找了个女朋友,说那姑娘是在公主坟协亨通讯当业务经理的,说他一想当初跟林强在一块儿就觉得自己特傻?我没听错吧我?

“嚼子,我知道你想什么呢,甭多想,我真不是因为恨林强才交女朋友的,我这样而不是为了气他。”小心洗掉脸上的妆,小九边擦脸边说,“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我跟强子……都过去了,就算再见面儿,我也不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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