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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2页)

时应还没报他自己的鞋码,程思敏把脸从他的身后挤过来,朝着大爷脆生生地说:“要一双34,他不滑,您再找给他五块钱。”

“你小子不滑杵这干什么?往后面让让。”大爷不耐烦地从腰包里抽出一张五元塞给时应,顺手拎起一双鞋带系在一起的旱冰鞋甩给程思敏,无差别朝着他俩开炮:“哪有那么小的码啊,36的,你把鞋带系紧。”

“鞋脱在这!”

“跟你说!只能绕着篮球场这一块地方滑,上马路出了事故后果自负!”

时应哪里受过这种无礼的待遇,表情桀骜,程思敏对待来自大人们的不尊重得心应手,才不管这些,欢天喜地接过旱冰鞋,左脚踩右脚根,右脚效仿,不到两秒就把自己粉色的球鞋扔到了十几双臭鞋当中。

时应皱着眉,刚弯腰把她的鞋别于其他人摆正,余光看到程思敏歪歪歪扭扭在后面套旱冰鞋,金鸡独立差点摔倒,又立刻直起腰,伸出一只胳膊叫她扶着自己。

等到程思敏终于将脏兮兮的旱冰鞋套在自己的双脚上,球场中场休息结束,哨声大作,时应不太放心程思,手指还搭在她单薄的肩膀上,“你一个人能滑吗?要不我陪着你。”

“哎呀,不用,这东西还不简单。看我的。”程思敏话没说完就俯身蓄力,向前蹬腿。

确实,她从小就有使不完的牛劲儿,跑步,爬树,甩双杠,均不在话下,说话的功夫,人已经滑倒了二十米外,朝着刚才齐刘海女生的方向去了。

当晚,时应打完了比赛,程思敏提前还掉了旱冰鞋和那个留着齐刘海,名叫乔羽思的女生一起坐在台阶上聊天。

时应送程思敏回家时,程思敏一路上在路灯下蹦跳,张口闭口全是关于“思思”的情报。

思思最喜欢的音乐是英国地下摇滚乐团,思思最喜欢的食物是日本料理,思思之所以会辍学,不是因为她学习不好,相反,她IQ很高本来成绩名列前茅。但她曾经有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初恋,她非常爱他,男孩死后她悲痛欲绝,觉得生活没有意义,于是整天在网吧,酒吧这些地方寻欢作乐。

当年Y2K的风格还在宛如时尚荒漠的半山市流行着。

乔羽思长相柔美身材高挑,右耳打着成串的锆石耳钉,水蓝色的蝴蝶抹胸配破洞牛仔裙,再加上不同色的小腿袜,这些元素堆叠起来,程思敏眼花缭乱,直流口水,简直觉得对方就是千禧女神般的存在。

偏偏女神说愿意和她做朋友,她怎么会不激动?

可时应对“思思”的故事嗤之以鼻,在程思敏又一次张嘴说话时,时应转头问她:“程思敏,你不觉得她跟你讲的故事很假吗?”

“什么地下摇滚乐团?既然是地下的,不公开发售唱片,她怎么知道这个乐团的?”

“还有日本料理,我都懒得说。别说半山了,整个西城哪有一家正经的日料店啊?她说的不会是中学门口卖的三无寿司卷吧。”

“更离谱的是她死掉的男朋友,先天性心脏病那么好得的,是不是看言情小说把人看傻了?你去书店里找找,肯定有一模一样的书。”

程思敏被时应一顿求追猛打气得叉腰反驳,“时应,你烦不烦啊!人家爸爸在英国做生意,妈妈在日本旅居,你以为就你一个人出过国啊!”

“再说人家男朋友都去世了,你竟然还这么说。简直没人性。”

小升初后因为个性迥然,他俩经常拌嘴。

时应本来已经走到了路灯的前面,看到程思敏没跟上来,又调转方向走回来继续嘚吧:“嚯!什么家庭条件呀,父母长期分居异国,只把她一个人扔在半山这破地方?怎么着,这位大小姐是不是还告诉你她每天早上从八百平方米的大床上醒来,十个管家伺候她穿衣洗漱,然后开车在一亿平方米的城堡里遨游?”

“我没人性?我这叫理性思考。程思敏,你才是,别傻天真了,这种人主动要跟你做朋友能有好事?你最好少跟这种太妹混在一起。被人卖了还跟着数钱。”

“不听不听,黄狗念经!”程思敏捂着耳朵,猛摇头,等到脑仁儿晃得发晕,她还是不忿。

“什么太妹啊,说话真难听。人家朋友那么多,能图我什么?”程思敏粉色的球使劲儿蹬地,超过时应时瞪了他一眼说:“是我主动要和她做朋友的,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她,她朋友可多了!每天晚上都有好多小伙伴和她一起过来玩。”

“她每天都换不一样的衣服,审美好好!”

“没想到她长得漂亮,性格还那么善良,竟然很乐意跟我做朋友,她说我们俩名字里面都有思,肯定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思思可不像某些人,性格差劲,动不动就爱教训人。”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程思敏家楼下,听到程思敏说自己性格差,时应脸色即刻冷了,他先是盯着程思敏的脸看了几秒钟,确定程思敏不是开玩笑,而后,他把急躁的颜色从面孔上剔除,露出一副满不在意的样子,假模假式地微笑着说:“好,随你,和你心地善良性格又好的新朋友玩去吧,你喜欢就好。”

当日不欢而散,次日两人都有些后悔。

程思敏只是单纯不喜欢时应露出的那种盛气凌人的架势,她以前都不知道,原来在时应眼里朋友是有三教九流之分。

虽然她的目的是为了新朋友思思而辩解,但思来想去,之所以会吵起来还是她反应过激,时应说的话其实也没有在辱骂她,所以她的后悔较多。

时应也后悔了,但这种悔过的力道相比程思敏来讲非常浅显。

他可没为自己的出言不逊而后悔,那都是出自于真心实意的。相反,他倒是后悔放任自己对程思敏交友这件事滋长不必要的情绪。他又不是只有程思敏一个朋友,犯得着非要因为对方又有了新朋友而争风吃醋吗?

没人规定交朋友这件事情是一对一的,友谊再亲密也不是独占的,他的愤怒是完全不合理的。

不合理的烦恼,必须尽量清除。无论是游戏,手机,或是体育和动漫,少年不曾对任何事长期上瘾,他有一套自己的防沉迷系统。

于是,第三天程思敏主动打电话约他晚上去电影院门口和思思的朋友们一起滑旱冰时,时应态度很和婉,且欣然同意。

时间约在七点半,太阳刚落山,盛夏的天空中还有微弱的光,如宝蓝色的丝绒,把原本陈旧腐朽的尖顶影院衬托得格外荣耀。

时应骑着银色的山地车,迎着路边腻人的槐花香,一路俯冲,才拐到电影院的路口,就看到程思敏正和一群不正经的男男女女站在台阶上嬉笑。

脸还是那张素净的包子脸,人还是那个头顶只到他胸口高的小冬瓜,但开局不利,今天的程思敏看起来格外令他不顺眼。

以往程思敏喜欢穿的宽松T恤和牛仔中裤不翼而飞,取而代之,她竟然戴着糖果色的蕾丝发箍,和她身边那个“思思”穿着雷同的紧身网纱上衣和短到出奇的泡泡裙。

锁车时他再抬眼,没想到程思敏脸上也有新花样:银色的眼线,红色的睫毛膏。这乱七八糟的色彩实验还不算完,思思正在掏出自己腋下包里的唇蜜给她涂嘴唇。

程思敏仰着头,眼睛微闭,全神贯注地盯着思思眼下的团状腮红,一脸虔诚地接受着对方为她点石成金。

乔羽思漫不经心地挥动着唇刷,余光早就注意到时应的逼近,她将眼珠转回来,反而更加卖力地为程思敏每一寸健康水红的唇色上都染上黏腻的裸色。

随后,她微笑着,像是看着一件自己创造的完美作品,双手扶着程思敏的肩膀对周围的朋友们说:“哇,涂上唇蜜后更完美了!”

一众男女随声附和,个子最高的那个锡纸烫还刻意朝着程思敏吹了一声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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