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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再见遗迹(第3页)

「嗷呜!」老狼呼唤了一句,一溜烟跟在陆远后面。

它也预感到了什麽,非常兴奋,尾巴高高竖立。

那几匹最早跟着它的母狼,一溜烟地跑了过来。

它们似乎感应到了什麽,对着老狼,对着陆远,不停地转圈圈,偶尔用嘴咬一口陆远的裤脚,偶尔还露出白肚皮,示意陆远抚摸它们。

狼和狗最大的区别在于,狼的亲密方式是轻轻地用牙齿咬。

而狗的亲昵方式是用舌头舔。

它们依然是狼,不是狗。

这很好!

意味着它们还能在大自然生存下去。

陆远摸了摸它们的头,喂给了它们一点石榴果。

母狼们吃得很开心。

「就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吧……我走了。再见!」

然后挥了挥手,转身朝着东边的方向走去。

「嗷呜呜!」有只母狼嚎叫了起来,似乎在质疑,你怎麽突然走了,不应该一起晒太阳吗?

你去哪里?

一起躺在大石头上啊。

「嗷呜呜!」更多的狼叫唤了起来。

「我已经长大啦!」陆远转过头,大声道,「就像那两头小熊一样,我要去更遥远的地方,独立生存了。」

他说的很大声。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要这麽大声。

狼终究没有人那麽聪明,它们只是远远望着……望着……

它们没有跟过来。

它们很快就会遗忘曾经待在这里的人,并适应全新的生活。

最普通的告别就是如此,就是在那普普通通的早晨,阳光明媚,春光灿烂,彼此挥了挥手,没有多说什麽,然后命运线永远停留在了昨天,再也不会产生交集。

陆远又绕了个圈子,看了看那一头母熊。

母熊怀孕了,依然在睡觉。

洞口丢着几根光秃秃的玉米芯,苍蝇蚊子到处乱飞。

如果不是陆远主动找它,它根本就懒得过来,毕竟它性子比较野,崇尚自由。

它连什麽时候找了公熊,陆远都不太清楚,反正它就是怀孕了。

「那麽,也就不告别了,祝你好运,熊大姐。」陆远将半个石榴,丢进了母熊的洞窟中,隐隐听到了它那惊喜的咆哮声。

天蝎丶王蛇丶蜜蜂,没有讨伐的必要,也没有探望的必要了。

陆远在森林中,越走越远,老狼在身后紧紧跟着。

很快,他走出山谷,看不到美达文明的废墟带了。

那数百米高的巨大食人花,高高耸立,枝繁叶茂,穿过丛林,只能望到那最高处。

但半个小时后,连食人花也隐没在了森林中。

「再见啊,食人花!」

「再见!」

筵席已散,它们皆已走远。

而我在群山之中。

丛林茂密,无法再辨认。

不会再相逢。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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