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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说者无意,听在郑彬耳里却是一道惊雷怒降。

肢解、放血,还有内脏缺失……难道说!

他猛地俯身下去,全然不顾那股穿透口罩的腐臭,甚至脸都快贴上碎尸,瞪大了眼睛仿佛正寻找什么。周围同事都吓了一跳,“郑队,怎、怎么了?”

顾不上回答,郑彬直起身后匆匆和法医交代了几句。对方立刻用棉签清理起他指示的几个地方,仔细拭去尸表的泥土腐液,终于,在死者胸口的位置,显现出一个奇怪的符号:

似乎是用刀尖刻成,桃核大小,模模糊糊圆圈套着倒五芒星的形状。

这个符号!

郑彬只觉一股热血涌上头脑,双手十指却变得冰凉。

已经过去多年,他关于这个符号的记忆却从未模糊。

十三年前,他第一次出现场,背街的黑旅馆,肮脏破败,郑彬甚至现在都记得充斥的棉絮霉臭。时任一队长紧锁眉头上了二楼,然后就叫郑彬先回去,可这个高大的实习警察已经越过那人肩头,看清第一间客房里的景象——

家具和杂物全部被堆叠墙边,难以下足的狭窄房间中硬是腾出一片空地,像在搭建虔诚的祭坛。郑彬先是看到了朝门的一双脚,往上却没有看到完整人形,十几节残肢诡异地围成一个圆环,头颅安放正中躯干的胸膛。分离的上下身,腹腔不见内脏,浓重的锈腥味渗透地板,死白的碎尸血肉干涸。

二楼的客房有六间,凄惨的尸体有六具,连同旅店老板在内,六个人死于非命。

郑彬在楼梯拐角呕吐,一队长已经蹲下身,唤他来一起研究碎尸上怪异的符号,圆圈套着倒五芒星,零散地刻在每节残肢之上……

事后侦查,如此血案,竟是一人所为。

幸存下来却已然疯癫的老板娘提供不出更多线索,谈到凶手时只会反复念叨两个词汇,“疯子”“信徒”,于是这个不知名讳的作案者被东埠警方以“疯信徒”代称。自此之后,他潜逃各地屡犯凶案,不断将那怪异符号刻上每个受害者残缺的尸首。

作为“疯信徒”第一起案子的现场侦查人员,郑彬转正之后即被编入专案组,多年下来不知到过多少地市配合当地警方联合行动,每次都拼尽全力,每次都无功而返;不信邪的他甚至多次擅自潜回“疯信徒”曾经的作案地私下侦查,最后竟也一无所获。“疯信徒”仿佛是一团毒雾,随时可以散入空气匿去行踪,只有一地碎尸能为这个杀人魔的存在作证。

后来不知怎的,“疯信徒”突然真就音信全无,连续几年不曾作案。

专案组随之解散,但郑彬的心结从未解开。

当年的实习警察现在已继任东埠警局刑侦大队的一队长,他的第一个案子却仍被收录于未决卷宗,早该伏法的凶犯至今依旧逍遥法外。

职业生涯中这处不甚光彩的污迹,促使郑彬无数次翻开泛黄的纸张,在副卷,第三页,那些圆圈套着倒五芒星,仿佛正大声嘲笑他的无能。再怎么盯瞪诡异的符号也无助于将杀人魔擒获,这桩血案死死哽住他的咽喉,就任一队长的那天,郑彬发誓一定要亲手将“疯信徒”抓获!

一晃十三年。

郑彬嘶吼出声:

“打电话通知局长,叫更多增援警力!是他!‘招财旅店六尸案’的凶手!他又出现了!”

破音的嘶吼冲击着在场每个警察的耳膜与神经,“疯信徒”再度出现的事实如阴魂不散的诅咒。

一晃十三年,这个刻章一般的符号,印在碑林碎尸的胸口,走下案卷,重返东埠。

作者有话说:

郑彬不是男主,下翻一页查看男主——

昼光基金会

时隔一周,东埠大学突然又多出一个被警戒带包围的角落。

西北角的小花园,一对情侣报案称草丛里掩着人类的残躯。

还在开例会的郑彬直接从会议室冲了出来。三天黄金破案期已过,围绕“疯信徒”展开的调查却毫无成果,他太阳穴直跳,步子迈得非常大,一米八的顾怀天都得小跑才能跟上。

许是因为碑林案在口耳相传中已发酵成校园恐怖故事,惊惧情绪在师生中不断蔓延,这次东大再发命案,人人避之不及,围观者比起上回少了很多。此刻小花园附近除了警察,只有零星几人目不斜视匆匆走过,其中有个穿夹克衫的青年,棕发褐眼,看年纪不像在校学生,还拎着个黑色的手提箱,郑彬出于职业习惯多瞟了几眼。

未见异常。

他随即收回视线往警戒带方向望去,一股血登时涌上脑门。

一个身穿浅色大衣的人,正在薅拔尸体四周的杂草,随手丢到一旁。

见队长直接一口气没上来,年轻的实习警察连忙翻过警戒带,顾不上盘问便要将这人带离。果然,几秒之后,听到郑彬暴怒诘问下面派出所的同志:

“你们怎么看的现场?守在一旁随便放人进去破坏吗!”

“可,可是,”那个民警被郑队吓到,说话有些结巴,“但他说自己是昼——”

这个时候,被顾怀天扣住手腕的擅闯者总算出声说了句话:

“松手。”

声音很轻,透着冷淡和嫌恶。

黑色绒线帽下露出几缕浅灰色头发,但看面相这人年纪并不大,体型瘦削,皮肤在深秋阳光下是毫无血色的苍白。即使正被钳制住带出现场,他也没有扭脸看旁人一眼,视线一直落在那具残破尸体之上。

“别跟他客气,”郑彬朝两人的方向吼了一声,“阿天,上手铐!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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