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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接着,苏婉瑜给她讲了她与她母亲的故事。

如果没有遇见那些贪婪的人,没有遭遇那些天降横祸,这位苏小姐的人生本可以用“完美”二字来形容。

苏婉瑜是苏家长女,又是父母唯一的女儿,从小她便受尽宠爱,甚至比上头三位兄长都要受宠,几乎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加上她自己又生得聪慧美丽,三岁熟读《五径》,七岁便读完了《春秋》,琴棋书画,织布绣纺也是样样精通。

爹爹夸她是旷世奇才,要送她去参军入伍,可是母亲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自然是舍不得的,其实爹爹又何尝舍得,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

然而参军的事不提,婚姻大事总是要定的,古代女子一般十三四岁就要出嫁,准备嫁妆、请媒人,还要找个称心如意的好郎君,这些事情忙活下来少则也得三四年了。

苏家自古便是黄商,虽不比那些皇亲国戚在都城的名望高,可也是商铺无数,粮田千亩的大户人家,听说他家要为小女儿寻一如意郎君,慕名来提亲的世家公子自然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世代书香门第,现在朝中为四品尚书郎的谭大人之幼子——谭延,谭公子。

谭公子从小体弱,生性高冷,虽在潮中没有一官半绝,但几乎整个都城老幼都知晓,他才高八斗,面若潘安,是无数闺中小姐的春闺梦里人。

苏婉瑜自然也知道,何况,她在幼年时一次跟着三位兄长上山打猎,就曾救过身重巨毒,险些丢了性命的谭公子,所以其实也算旧相识了——恰好三哥瞧见那位谭公子的名字又想起这事,便当成一桩趣事说与父亲母亲听了。

父母听后也觉十分有缘,便拍板将他俩的事定了下来。

可是好景不长,这事儿过了不足三个月,谭延的父母就被奸人暗算致死,家里的人也是散的散,逃的逃,没过两日就剩他一人了。接着,便是与谭家交好的商户杨家、苏家也跟着落了难,家财万贯付之东流,家人朋友也全都含怨而死。

孟瑾听完苏小姐的故事,呼吸停了两三秒,没等她想好要问那位勇敢的警察先生是不是叫林相,还是她们是怎么通过梦境与后世的人联系的,周遭就猛地炸起一声惊雷,苏小姐也在剎那不见了踪影。

电光火石之际,带着血腥味的狂风骤雨兜头砸下,她整个人被巨大的时空冲击撕扯着,身体里的五脏六腑都被挤压变了形。

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黑暗,那里没有空气,没有声音,没有别人也没有自己。灵魂仿佛脱离了躯体,像浩瀚宇宙间飞驰而过的一颗流星,找不到支点,也没有落点,只是被动的往前,一直在往前。

直到,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白昼将至,天光告急,终于,在窒息前最后一刻,孟瑾用着常人无法匹及地耐力与坚持猛地睁开了眼睛!

“咳咳咳咳咳咳……”没等眼前刺目的白光散去,她就偏头咳了个惊天动地。

像是彻底失去了一切所知所想的概念,她能看到窗外残阳如血的落日,也能听到耳边有人在唤她的名字,可就是听不清是谁,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一直紧紧抱着她的闻见动了动眼睫,下一秒,整个人都清醒了:“小瑾,小瑾你醒了吗?你……你真的醒了吗?”

他一边难以置信地跟她说着什么,一边抖着手小心翼翼将她唇上咳出的血沫擦掉,又说:“小瑾,你感觉怎么样?能听到我说话吗?等下,我去叫医生,叫医生过来看看……”

闻见起身还没转过去,垂在身侧的手就被孟瑾勾住了小拇指,她的脸色很白,却被顺着窗户撒进来的夕阳余晖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她转过来,看着他,亮亮的眼睛剎那弯成好看的月牙。

她说:“别走,等一下。”

孟瑾声音很小,说的话却很认真:“班长,我的日记主题叫……叫‘瑾年见闻’,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闻见闻言动了动唇,却没说出话来。

他重新转回坐到椅子上,倾身凑近亲了亲她的额头,下一秒,一颗冰冰凉凉的眼泪就落到了孟瑾的眼睫上。

“我知道……知道,”闻见点头笑起来,一边迅速抬手蹭掉眼睛上的眼泪,声音低低沉沉的,有一点哽咽:“瑾年见闻的意思就是……就是今年见闻,就是孟瑾想见闻见了……”

女孩定定看着他,两秒后,眼睛蓦地跟着红了。

她伸手捧住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看着他眼里铜仁也泛着泪光的自己,好一会儿,突然咧嘴笑了:“哦,原来你也不是很笨嘛……”

闻见伸手握住她的手,握得很紧很紧,他也扯着嘴角笑了一下,却没回答她的话。

“孟瑾,对不起。”闻见说:“都怪我以前太粗心,太不了解你了……”

以为你说不喜欢,就是真的不喜欢我,以为你说不想我靠近,就是真的不想让我跟着你,可是……可是你要是真的不想让我靠近,不想让我跟着你,又怎么会跟我说话,跟我一起看夕阳,一起听歌呢?

又怎么会弯起眼睛冲我笑,说我长得帅,说我买的棉花糖很甜,很好吃呢?

孟瑾,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其实你说得对,其实,我一直都是个笨蛋来着。

是啊,他一直都是那个笨蛋来着。

可是回头再看,笨的又何尝只有闻见一个?

就像有句俗语说的: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

那么初恋的意义,自然也可以是不那么完美的,可以是带着瑕疵和伤感的,没有那么惊心动魄、刻骨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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