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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孟锦竹一把拉过两人,看了看周围黑黢黢望不到边的林间小路,抖着嗓子说道:“你少在这装神弄鬼,等你祖母好了自有你好果子吃。”

阿狗在要表现出攻击性的时候就已经被她按住了,看着三人刻意离远的动作,他皱眉烦躁道:“好吵,烦。”

“嗯嗯嗯嗯,确实是。”姜书予连连点头,“但是我现在小命攥在人家手里呢,所以你最近不要靠近我,等到北境以后自己找地方待着。”

随即又重点强调:“但是!你别想跑啊,你还欠我钱呢,你得努力赚钱还我,到时候要是找不到你的话,就等我天涯海角的追杀你吧。”

一段话说得阿狗心里起起伏伏,差点以为她要将他扔了,他失去过太多同伴,又被太多人戏弄欺骗,那种不被任何人选择,每天都要殊死决斗的记忆瞬间袭来。

姜书予是他活得最久的同伴,他觉得很开心。只要不是不要他就行,他最擅长的就是等待了,没关系。

这一夜走走停停,终是在卯时到了北境城门前。

郑衙役递了文书给守城士兵,等了大约小半个时辰,一个约莫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拿着纸笔匆匆赶来。

瞧见他们连半数人都没有,脸登时就黑了下去。

“大人,原先的押送官在益州已经战死,我等原是在洛郅县当差,临时抽调过来……”

解释完来龙去脉后,这人脸色稍霁,放缓了姿态提笔勾勾划划开始点人。

“哎,时运不济啊,两百多人变四十几人,我怕是又要挨骂了。”

北境有十二县,三十六镇,上百村,可是却有一半空置无人居住,原籍人数只占了不到三分之一,余下皆是被流放而来的。

如今新帝要延长边境城墙,正是缺人手的时候,结果等了快两个多月就来了这么点人。

尤其是能服石役的还不足二十人,可不是更烦躁了。

进城

城外荒凉,人迹罕至,除了他们一行人外只有零星几人背着东西排队进城,约莫都是附近的村民。

进城门后见到的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建筑风格与王都完全不同。整体更加粗犷高大,粗壮复古的原木不加修饰,没有精细的雕梁画栋。

主干道两侧的商铺层高不一,檐角挂着麻布彩条和各类动物头骨,防寒的门帘也都以黑红为主,没有丝毫绣纹图样。

还有几个店门旁挂着刚被剥了皮冒着热烟的整羊,滴答滴答滴着血。

众人在王都何曾见过这种场面,有几人看到当街如此血淋淋的场面,突然想到了遭遇里戎人屠杀的场面,踉跄几步扶墙大吐。

来人是距离北境主城最近的安固县县丞朱坤城,毛笔在耳后一搭老神在在地等着他们吐完,显然早就已经习惯了这个流程。

“要吐的赶紧吐,等会我可不等人。”

姜书予视线被吸引,随着主干道直直望去,主城楼后是云雾缭绕的雪山绰影,一丝金光笼在山巅,形成一副磅礴大气的天然画卷,脚下不由地往前迈了两步。

“小贼,居然敢偷羊!”原本还镇定自若的朱坤城突然大呼,两撇胡子都被惊得竖起。

他快步走去一把拉住阿狗的手臂,丝毫没预想到自己这个动作有多危险。

阿狗反应更快,几乎在他碰到自己的那瞬间马上扭头,张嘴要撕咬回去:“呃唔……”

“阿狗,住嘴!”姜书予声音都叫劈叉了,阿狗像是被点了穴,硬邦邦地僵在原地。

见他手中死死抓着羊腿,姜书予明了,如此肥美的猎物被扒皮放在室外,对阿狗的吸引力太大了。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就已经发现阿狗对食物是非常在意的。

朱坤城低头看着自己钳住的少年,诧异道:“狼叫?你…”

“不是,他逃跑的时候磕到头了,脑子不好。”姜书予拿出旧说辞解释。

“在北境偷东西可是要被吊在城楼一天一夜示众的,且生死不论。”朱坤城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游走,眸中闪过犹疑。

王都来的人理应跟刚才大吐特吐的人一样娇弱,可这两个年轻人无论是神情或动作反应…都透着稀奇。

“我们初来乍到不懂规矩,途中受了惊吓所以行为欠妥,还望朱大人能谅解,周旋一二。”

为他们说话的男人原是太仆少卿沈知季,主掌厩牧,辇舆,因性格耿直不懂变通得罪了上官一路降到典厩署署令,被赶去养马,最后也不知怎么,直接进了这次流放名单里。

许是他自己也纳闷,前半程一直半死不活沉寂不已,反倒是经过里戎混战那次后彻底活过来,也愿意与人沟通了,现下更是站出来为他们辩白。

“望大人见谅,我们以后定不会再犯。”姜书予顺着他的话说道。

朱坤城撇了撇嘴这才松开手,转身提前告知他们:“北境与王都不同,我好心提醒你们一句,天寒粮贵,北狄少田少粮,今年说不定会来抢粮,如今你们杀羊的场面都受不了,往后日子只会更难过。”

说完他就低下头开始翻动手中名册,也不管这些人听到后是什么表情,反应。

左右都与他无关。

“年满十三的男子皆需服石役五年,点到名字的等会跟我走。”

刚来到北境就被各种坏消息接连打击,听得两人直接晕了过去。

朱坤城看着地上面如土色的两人,嘴角沁笑讥讽道:“晕过去也无用,等会直接拉去采石场。”

许清秋表情凄然,双手紧紧握住自家丈夫的手臂,低声喃喃:“这可如何是好,石役…你怎么能熬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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