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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吧>咸鱼被迫万人迷后[穿书 > 第3章(第1页)

第3章(第1页)

沈夫人轻声叹息。

“宝儿从小身子不好,日日与药草相伴,我不忍她日后受婆家磋磨之苦,原想着养她一生一世,可这是不是我当母亲的太自私了?”

“如她所言,世间女子哪有不嫁人的呢?我的宝儿心中是否也盼望着有朝一日风光大嫁,成全她这一世为人。”

沈父伸出手臂,揽住她的肩膀。

“我们当父母的,只能尽量不让孩子受苦。或许,正如宝儿所言,王爷并非坊间传的那般狰狞可怖,既是皇帝赐婚,这桩意料之外的姻缘说不得就是他的良缘。”

“希望如此。”

——

百草居里,沈宁鸢看向门口:

“爹娘都离开了吗?”

巧心探头往院子外看了看,确信点头:“都回去了。”

“哈——”

沈宁鸢长舒了一口气,捶打自己坐僵硬了的腿。

“可总算回去了,闹了三日了。来来来,快扶我回去,可困死我了。”

从圣旨那事情出了后,沈父沈母就从老夫人房里一直闹到他哥哥屋里,此前还躲着她,这回母亲早上过来看她,一时悲从中来在她院子里跟沈父闹了起来,可让她抓到机会了。

沈宁鸢气血不足,特爱睡觉,这会儿还没睡饱,立刻又回了房间。只可惜一进一出,瞌睡虫都跑远了,一时半会睡不着了。

“巧心,你陪我说说话,哄我睡觉。”

“好嘞,小姐。”

巧心熟练钻进被窝:“小姐,你当真不怕那北肃王是个会吃人肉的妖怪么?”

“什么吃人肉,人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想要吃人肉呢,又不好吃。”

“呃,小姐你怎么知道小姐,那你是真的想嫁给王爷么?你害不害怕?”

“有什么好害怕的,我嫁过去,你这个丫头定是要陪嫁的,有什么害怕的事也有你顶着。”

“那是。”巧心傻乎乎笑起来:“小姐去哪,巧心就去哪,巧心一辈子跟着小姐的。”

“所以说嘛。”

“那小姐,你有没有想过,未来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哎呀。”沈宁鸢烦道:“我让你说话哄我睡觉,你怎么尽说些让我睡不着的啊。”

“对不起小姐,我立刻改,小姐,你中午想吃什么”

伴随着巧心天真无邪的声音,沈宁鸢渐渐入眠。

她隐隐约约中又回到了那天接到圣旨时的场景,她父亲,母亲,兄长,所有家中长辈都面如金纸,沈家虽是五世官宦之家,但自祖父辈起,就日渐衰落,到了她父亲这辈,只能做个六品闲职官撑场面。而家中年轻一辈中最成器的就是她哥哥,去年中了进士,目前正为翰林院庶吉士,还要等两年后散馆考试之后才知晓前途如何。

而她哥哥三年前成亲,而今小侄子才一岁半。家中有老有小,本就没了皇恩,若这回还惹怒皇帝,哪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她一个无牵无挂过来的婴儿,受了沈家十七年的恩情,自小被爹娘如珠如宝捧在手心,如今,也该她换这份情了。

沈宁鸢从小饱受折磨,反而心性极宽,才听着巧心说日常闲话,裤脚掀到膝盖,蜷缩着一条腿,呼吸逐渐平稳,又与那周公相会去了。

猫儿似的姑娘

新京城外,辰时,日已破晓,乌压压的人头延绵数里,排成各列纵队,井然有序地朝着新京前进。

队伍最前方是一队百余人的骑兵,此间非同战场,所有人卸下了繁重的盔甲,只在手臂,胸前,腰部覆甲,黑色骏马皮毛油亮,颈部鬃毛顺风扬起,鼻孔时而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可见身经百战。

晨间的风卷起旌旗,一只金丝黑线绣成的猎豹正展开一双金色瞳孔,居高临下地俯视这片陌生的土地。一个文士踢了踢马,追上队伍最前方的人。

“大人,前面就是新京了吧?”

陈朝和北胡百年宿敌,尤其近二十来年,北胡在边关对陈朝虎视眈眈,数次南下骚扰陈朝百姓,百姓苦不堪言。幸而今年初昭勇将军箫平铮于康前关大战北胡十万精兵,万千将士中直取北胡大王人头,北胡群龙无首,人心大乱,箫平铮趁胜追击,将其逼退至峡山关,此处要害易守难攻,加上北胡内部作乱,估计二三十年内,陈朝边境无忧。

箫平铮作为主将,驻守边关已经六年,此前多次获得大小战功,皇帝封为侯,这一次更是直接加封为王,召回京。

他们是年初打的胜仗,信息的一来一回,加上还要战后稳固,回到京城时已经立秋。

队伍最前方的男人不答,赵顺昌没有失望,继续笑眯眯道:

“我听闻大人还未返京,朝中就为大人选好了婚事,只待大人回京就能完婚,果真是隆恩浩荡,想来是位典正淑雅的名门贵女,大人好福气啊。”

男人这才看了他一眼。

萧平铮十四岁第一次参军,几次出入军队,人生将近一半时间都在军营,尤其后面六年苦守边关,因为杀敌众多,坊间传闻他长得青面獠牙,歪嘴斜眼,凶神恶煞,一张口一伸手就能吓哭小孩。

但其实他长得并不丑陋狰狞,反而还有几分英俊,他五官端正轮廓硬朗,脸上没有纵横刀疤更没有传说中被烧伤了半边脸,尤其一双眼睛沈静如墨,只是眼底煞意太盛,叫人不敢直视。

“羡慕?我也可以给你找一门亲事,以显示本王对你的厚爱。”

“别别别。”赵顺昌一连三否。

“小人家资微薄,不敢拖累无辜女子。”

萧平铮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那就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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