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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未几,他低哑地唤了声元珩的表字:“奕尘——”

“儿臣在。”

魏帝拿出压在奏本下的一沓纸,指着上面写满的“初”字,对元珩说:“朕最近疲累,腕力虚浮,这个字总也写不好。你的字一向在文人骚客享有盛誉,为朕写几个如何?”

初,奕初的初,这是七弟的表字。

七弟是父皇最疼爱的皇子。

父皇偏爱脱颖伶俐,性情飞扬的孩子。七弟就是如此。

虽说二人一母同胞,但性子截然不同,父皇总说元珩太过清冷孤傲,寡欲无求,不讨人喜,不像他那老七,聪慧才华一展无余,平日里常围绕在他膝前,为他带来无尽天伦。

此时,魏帝拿起楠木镇尺压在纸上一推,那镇尺被老七用箭簇划花了,他也未责一词,仍用至今日。然又将笔塞入元珩手中,挪开身让他坐在龙案前。

元珩不敢僭越,坐在原地犹豫不前。

魏帝却执意拉他过来,将人摁在雕龙扶手旁,看着他多写了几个“初”字,口中啧啧称赞:“世人都说你的字‘规中见逸,惊鸿风骨,克而不拘,豪而不纵’,许久不见你的笔墨,倒是越发精进了。这么一笔好字,不变成文书奏报放在朕的案头上,真是可惜。”

“父皇若喜欢,以后随时传唤儿臣来写就是。”元珩收笔,立刻起身立于一旁,又揖一礼,“儿臣绝不辜负您的信任垂爱,该当尽早熟悉政务为您分忧,恳请父皇允准儿臣上朝听政。”

魏帝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准了。”

父子二人疏离多年,元珩又没有政事要奏,闲谈几句后,就由庞玉送出了天安殿。

站在高高的墀台上,他回头朝后宫的方向望了眼,天安殿不远处,母妃生前的寝宫安乐殿依旧毓秀矗立。风过之处,周围檐下的宫灯晃出一片生气,而安乐殿的院墙像被遗忘的寂土,无声无息。

庞玉见他驻立已久,上前提醒:“这个时辰,成年皇子不得出入西后宫,殿下恐不能去凭吊宁娘娘了。”

元珩敛起幽深的眸色,不再回望,举步朝宫门走去。

清风卷起他的袍摆,翻飞在宫墙之下。雁鸣传来,展翅结队盘桓在他头顶,像在瞰赏这座富丽堂皇的孤城。可无论如何留恋,它们都只是北方的候鸟,终要南归。

但他,不是候鸟。

夜幕沉下,元珩与许征一前一后策马离开宫城。今晚的天灰墨连片,越接近王府天越暗沉。

刚行至王府附近坊口,就见自己府上的两名侍卫提剑跑来,“殿下,那个杂役跑了!”

身后的许征心道不好,一扯缰绳,朝侍卫追赶的方向寻去。

元珩扬鞭,准备立即回府调派人手。

“嗖——”

一支短箭突然飞来,直射入马腹,仰脖嘶鸣,元珩瞬间被甩倒在地。

欲要爬起,颈间忽然出现两把长剑,他抽出马鞭,缠紧两剑带向空中,趁机蹬地而起,将剑一抛,直直插进蒙面杀手的胸口,转身逃走。

没跑几步,又见十多位蒙面人从天而降,将他死死围住。

看来,他收留人证之事已经不是秘密,有人用那名“杂役”调虎离山,想要连他也一并解决。

忽有几支长枪从这些杀手体中穿过,王府的灰衣侍卫举剑冲来,护在元珩面前,与蒙面杀手缠斗在一起。

很快,安静的街口成了刀剑对弈的修罗场,惨叫声不断。

这些杀手虽武艺精湛,但他们似乎低估了王府侍卫的身手,支撑没多久便纷纷倒下。

一侍卫扯开杀手的蒙面巾,将脖颈露出,“殿下,这些杀手颈边刺有鱼鳞纹绣,和我们在京郊所遇的黑衣人不是同一伙。”

元珩从侍卫手中拿过剑,挑开另一尸体的衣领,一片片鱼鳞盘布出邪魅的纹路。

是,京郊的黑衣人杀的是吴钦,而今晚这帮人要的是他的命。

那边,幸而许征已带人将那名杂役捉回。

厚重的夜幕在越王府上空低沉,堂内烛火在地上照出晦暗的影,杂役被紧绑着手脚,双膝,“扑通”落于影上。

元珩语调凝重:“怎么突然想跑?”

那人压抑着慌乱,极力控制抖动的嘴唇,吐出几个字:“想……想活命。”

元珩冷笑一声:“盛师爷,当初谢义放你走时答应保你一命,但你一出城就遭人截杀。你被他逼的走投无路,才逃到别苑求本王收留,并答应为老夫妇儿子被杀一案作证,将谢义罪行公之于众。怎么,这么快就改变主意了?”

盛师爷说:“有人送信给我,说……说……殿下在朝中无势,只能将我交予御史台,但御史台内有谢义同党,殿下一旦将我交出去,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他咽了下口水,“他主子是谢义靠山的政敌,可以保我不死……”

盛师爷越说越害怕,颤抖着跪挪向元珩,泪涕直流:“我不知道怎么就轻信了他!我只求活命啊殿下!”紧跟着将头磕在地上“嘣嘣”直响。

许征揪着他的衣领,一把将人拉回,“送信的人是谁?”

盛师爷竭力摇头:“不认识,是今早给王府后厨送柴禾的,叫我过去帮忙时偷偷递了一张字条,看完后我怕被人发现就吃了。字条上还写,听到墙外三声雀鸣时便可逃出府,自会有人接应。”

看管他的两名侍卫交待,他是谎称上茅房,后翻墙出去的,还扭伤了脚。

元珩冷冷道:“历经此遭,想必你已看清,王府于你而言是最安全的地方。本王既有意保你,就不会食言。”又示意许征,“带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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