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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此后,浅色的绸衣纱衣便时兴开来,成为文人墨客的心头好。

随着一次次的清谈宴会,陆忧的美名也越传越远。

虹州境内有大河兰河穿过,于是陆忧便得了“兰河公子”的美名。

想到这里,奚瞳“噗嗤”笑了一下。

她想起赵臻也有别号来着,叫“蘅山妖君”,端看他那张狐貍精似的脸,可比陆忧贴切多了。

姑娘们本在因为孟六的骚扰而情绪低沉,猛然听到一道突兀的笑声,难免愠怒。

于是她们决定,要让奚瞳站在献舞队列的最角落,绝不让大人物们瞧她一眼。

奚瞳对她们这项决策浑然不知,只沉浸在自己将要见到赵臻的期待……还有微茫却切实存在的恐惧之中。

她有些害怕见他。

赵臻。在奚瞳还是长秦公主的时候,他是宫里的太监。

他本只是长秦王上一名媵妾身边的侍茶,因为长得好看,又很会媚上,而立之年,便爬到了殿前枢密使的位置。

王上对他宠信至极,甚至超过了宰相。

长秦王上昏庸无能,沉迷酒色,手上的奏折几乎都是赵臻来批。

他权势最盛时,见皇亲公侯不行礼,逢大臣鸿儒亦可讥。

奚瞳身为长秦公主,看赵臻很不顺眼。

历史上宦官祸国的例子太多,赵臻又那般跋扈,父兄心盲眼瞎,她作为王朝的公主,受百姓奉养,如何能袖手旁观。

奚瞳曾于兴和大殿当众杖责赵臻三次,次次血染青石板。第一次血肉沾衣,第二次脱皮折骨,最后一次伤其精魄,但逢寒天,疼痛沥髓,赵臻必卧床十天半月,药不离口。

奚瞳和赵臻被彼此的厌弃和痛恨长期淬炼,却又不得不生活在同一宫室中。

赵臻为了报复她,甚至故意破坏了她的两桩婚事,两位候选的驸马,一位莫名死在青楼,一位在宴饮时中风痴傻。

此后,她便成了煞星,世家公子避之唯恐不及。

奚瞳以为,她会一直生活在长秦王宫里,同赵臻斗到老,斗到死。

直到……长秦城破那一天……

她的父亲长秦王上举旗投降,她的哥哥长秦太子跪地迎贼。

而赵臻,举起了长剑,率领群臣奋起杀敌。

……

那一天很漫长,长秦王宫富贵恢弘,据说是开国之初两万匠人历时十四年建成。

可原来,这样浩大的宫城化作断壁残垣,也不过只需要一天时间。

那天的月亮很圆,星辉漫天。

然则这样好的天色,装点的却是长秦的亡国之日。

知道无力回天后,奚瞳站上了城墙。殉国,是公主最后的尊严。

她挥剑自刎,血溅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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