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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所以,从小到大,她在任何人的眼里,似乎都不是最重要的。她虽然是父母唯一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唯一”的关注。

她从小到大,虽然一直不缺钙,却永远缺“爱”。

等到长大独立了,外公和奶奶去世了,亲情在她心里满满退缩到一个角落,她开始渴望另一种感情。

凭着本能,她觉得叶铭磊不是良配,这个男人有野心有魄力也有魅力,可是他的心太大,他要的太多。和他每一次会面,都会有些目的,选古董,祝寿,接近栗徵,或许到后来他真的动心了,动机也纯正了,可怎样也无法否认他商人的本质。这样的人她周围太多,爱情和配偶绝对不会是他永恒的第一,唯一永恒的是利益。

朱乐不会被一个商人打动,自然也不会被作为政客的栗徵打动,再好都不可能。栗徵和父亲是一类人,或许比父亲更加自律更有原则,可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至于大董,则是一泓甘甜的泉水,给她干枯乏味的人生里带来了生机。

他不是最俊美最富有最浪漫,可在他面前,她就是很开心。因为每次面对着他那双黑玉般的眼睛,她感觉自己就是朱乐,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孙女,甚至不是“朱工”“朱主任”“朱院助”。

在他面前,她无需才华横溢也没有稳重端庄,她只是一个动了心的,渴望被爱的女人,而幸运的是,他也动心了。尽管有过误会有过怀疑,也有过退缩和彷徨,但在事情过去之后,在他在了解到自己的全部之后,这感情似乎还加深了。"

家破人亡之后,尽管对她的父母有所怀疑,他首先做的却是悄悄解除婚姻关系,避免给她带来更大的伤害。

父丧兄死母病,自己还要背负一个烂摊子,这时无奈论谁来看,都是青梅竹马父兄都在的潘兰更适合当他的“贤内助”,可他是如此的不识时务,竟然还过来找她,这么一个顶着“高干子弟”虚名,却没钱没权也没啥能力的任性大小姐。冷言冷语踢打辱骂也赶不走他。

他说潘兰如妹妹,在在潘兰和她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一步。

在x市,他宁可得罪讨好很久的当地官僚,宁可烂醉如泥,也不愿她被灌酒,在他自己的切身利益和她的身体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二步。

讨论结婚的时候,尽管董家母子都口口声声说婚礼应该办,不讲老规矩,可将心比心,谁也不会愿意在亲人去世不久后大办喜事,可大董知道她对于婚礼的渴望,对于成家的渴望,在他的心情和她的心情之间,他选了她,这是第三步。

她真的是很开心啊,虽然有些对不住从没见过面的其他董家男人,可她真的很高兴他把自己放在前面,作为补偿,她会好好爱剩下的那一个的。

因为他,似乎也只有他,是把她放在第一位来考虑的。

意识在流淌,心里很甜蜜,身体却愈发难受。口干舌燥,浑身胀疼的像是个一触即破的快要腐烂掉的西红柿,朱乐不由呻吟了起来,恍恍惚惚间,似乎衣服被人扒去了,然后随之而来的凉凉的触感让她一个激灵,朱乐急忙按住了在她身上来回移动的手。

“大董,别胡闹!”声音嘶哑的不像话,不过到底喊了出来。刚还在心里夸他呢,怎么就这么不懂事了呢?她都这个样子了,他到有心情!

“大董”没有出声,掌下的小手紧紧攥成了拳头,等等,“小手”?大董的手修长有力,怎么会是软软的“小手”?

片刻之后,“小手”又伸开,照她□的屁股上打了一巴掌:“瞎喊什么,我是你老妈!”

朱乐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茶几,上面放满了杯具!前二十多年就不多说了,现在好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马上要嫁人了,居然出了满身满脸的水痘!

水痘啊!难道因为她没有童年,这本该在童年就完成的病症,竟然在成年之后才找上了她?!老天爷啊,你就见不得我好过是吧?朱乐满心悲愤。

谁能想到,在珠珠那里待了仅仅半天,就把水痘病毒带回家了呢?谁又能想到,她长到快三十岁竟然还没出过水痘呢?谁还能想到,珠珠脸上稀稀疏疏的水泡,换到她这个成年人来出,就高烧昏迷不醒,水痘长的密密麻麻把大夫都吓得要赶她去传染病医院呢?有个傻大夫甚至结结巴巴地问:“不会是天花吧?”

你才天花,你们全家都天花!天花早绝种了你傻x不知道吗?!朱乐刚有开口大骂的欲望,有人就替她把想说的话说完了,回头一看,居然是自己那女神般高贵的母亲,对了,她现在自称“老妈”。

那天被惊醒之后,发现自己玉体横陈,浑身□地躺在床上,床边则是一脸愤怒的毕云瑞,她一手酒精一手棉花,在给自己做物理降温。

“你40度以上烧了三天,输液打针都无法退烧,只能物理降温。本来就不聪明,这下恐怕烧的更傻了。”见女儿呆愣愣地,毕云瑞秀眉一挑,没好气地继续手下的动作。

别说长大后,就连小时候,朱乐也很少这么赤身裸体地出现在母亲面前,当下别扭无比,伸手就去拉床单。

“干什么!”一下拍掉她的手,毕云瑞斥道:“你是我生的,浑身上下哪里我没见过?再说我可是毕家人,大学专业是儿科临床,成绩年级第一。”虽然毕业后就改了行,但身为精英,学了就能学到最好,这是毕家人的牛x之处,也是毕云瑞的自豪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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