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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1页)

事实是她的暗恋发生得安静又盛大。占据着同桌的有利地理条件,她不动声色记下了迟绛喜欢的一切。

只有闻笙知道迟绛在遇到难题时会忍不住捏耳朵,也知道迟绛埋头练字时是吃醋了。

闻笙有时哭笑不得,自己都快要和世界绝缘了,迟绛怎么还会在一旁暗戳戳吃醋。

一吃起醋来就哼哧哼哧练字,一学期下来,字帖写了两本。感情不见有多少进展,笔锋倒是锐利了不少。

以至于闻笙后来收到她的情书时,能隐隐约约从文字中嗅到一股酸酸甜甜的奇异果味道。

读迟绛的手写卡片时,一不小心就联想到她生着闷气埋头练字的较真儿模样,于是轻笑出声,一颗心变得轻盈俏皮。

车子还在公路上行驶,闻笙能感受到迟绛压在自己背部的重量,心里反而多了几分踏实。

即使是多弯的盘山公路或泥泞小道,即便一队人要冒雨推车趟过五公里泥泞的路,两个人搭伴而行,心里总归多一份慰藉。

一份正式的表白似乎都显得多余,夜空的星星已经见证了她们两个人太多秘密。租了帐篷在星空下露营,穿厚厚的冲锋衣朝宇宙发射小小信号——

不再给宇宙增添更多烦恼,而是发射出一串串可爱泡泡。

两颗脑袋歪倚在一起,衣服上沾着不少泥巴,身体也因旅途奔波而有些黏腻。可是晚风吹过来,她们只需要对视一瞬,就知道彼此欢喜得干净清爽。

有些黏糊糊的暗恋心事,早就被时间晾干。月光的亮度刚刚好让她们看见彼此的脸,有点想靠近,又不想靠太近。

也许月光的魔法是把人类变乖巧,她们揣起多余的心思,只是额头抵着额头轻蹭,像两只友好亲昵的小动物。

“闻笙,”迟绛闭着眼睛,悄声呢喃:“我不要再用触角给你发射小信号了。”

不想再做邻星的居民,好遥远,好麻烦。

闻笙沉吟片刻,轻轻捉住迟绛的右手,认真看着她的眼睛:

“请让我搬去你的小星球吧。”

公路上的故事倘若摊开来讲,恐怕每一公里都需要一整个章节来书写,因为大脑一刻不停地在思考着,车轮每转动一圈就冒出一个灵感,眼前的一切都那样陌生,陌生的体验也总能酿造出新奇的句子。

那些新鲜的感受,倘若不能及时记录,就会被时间冲淡。

所以迟绛总是端着相机,身子扭成奇异的形状,只为拍到一个好看的画面。在她的镜头里,闻笙越来越爱笑,她的笑容也和沿途的风景一样,愈发开朗起来。

在故事的最开始,她也许是在肤浅地喜欢着闻笙的相貌,喜欢她的喜欢她亮闪闪的学霸光环,或是喜欢她举手投足间的从容。

但现在,她从取景器里看见闻笙被风吹乱的发丝,看见她白皙皮肤被太阳晒得泛红,又看见她张开双臂拥抱大漠风声的背影。

终于可以从内心确认,她挚爱的是闻笙身体里始终蓬勃的生命力。

拍摄视频的时候,她记起来,在高一和祝羽捷闲谈时,她也想象过和闻笙出游的场景,在她的想象里,“那画面拍下来一定和绿茶一样清新。”

但现在,她们已经趟着泥泞翻过几座险山,置身旷野面朝着雪山呼喊。迟绛意识到,自己终于可以丢弃过度曝光的青春滤镜。

体验过横冲直撞的自由,便不会再一味想要绿茶宣扬的岁月静好。

迟绛放下手里的相机,走到闻笙的身侧,与她并肩站着。

仅仅是站在大地上,以沉默的方式共同凝视着远方,也足够她们剧烈地感受到彼此相互支撑的精神能量。

衣服上已经沾了太多风沙,擦过衣服的湿巾都会变成黑色。发型也并不能总是保持蓬松,冒雨推车前行的那段路,她们一队人累得表情都狰狞。

咬牙切齿坚持的样子也许并不好看,但她们都知道,费劲吧啦努力的样子真的足够可爱。

同桌是坐在身边见证所有狼狈瞬间的人。迟绛总是为此庆幸,在其她人说起“我很喜欢闻笙”的时候,她总能比别人找出几倍多的理由来喜欢闻笙。

就算是吃醋,她也在醋坛子里暗戳戳得意。

很多人都喜爱闻笙的冷淡孤傲,但她知道闻笙会模仿着小猫的语气写一封暖暖的信;也有很多人都以为闻笙性格平淡如水,只有她反复见证过闻笙傲娇的小脾气。

毕业那天,闻笙告诉她“你认识的我和实际的我也许很不一样”,迟绛当时还不能解出其中深意。

直到她视野里第一次出现巍峨雪山,看见闻笙的背影镶嵌在雪山与荒野之间时,她才明白真实的闻笙有多精彩。

是让她忍不住追赶背影,想要永远与她比肩而立的挚友。

在遇到闻笙以前,迟绛总是得过且过,在课堂上睡得欢实,对未来没有规划。好像是从坐到闻笙身边开始,她才在与闻笙的较量中挖掘出自己的潜力。

如果不是闻笙坚持替她辅导功课,鼓励她参赛,也许就没有那一次成功的话剧展演,也不会有后来参加艺考的决心。

如果不是和闻笙暗中较着劲学习,高三时就不会有扎实的基础,也许早就在模拟考的失利中崩溃。

是一路有闻笙陪在身旁,她才有机会考到梦寐以求的专业。

所以迟绛搭着闻笙的肩膀,轻声地说:“谢谢你,带我看这些风景。”

不止是眼前的风光。

在路上遇到知名的博主,采访时候,博主问了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你们最珍贵的信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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