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她后来会变得那样小心翼翼,和从前那个站在他面前坚定自信张扬的她判若两人,原来是中间经历了这么多的故事。因为她从来都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所以她选择不要接受爱。因为姐姐的死去,她极度害怕失去,索性也不去付出一点真心。
站在这十年后的星光下,许诺终于一口气将心中积攒了这么多年的秘密都说了出来,竟是觉得前所未有的畅快。她好像,真的找到那扇发光的门了。
“我曾经以为爱情,就像是天边的星星,隔着亿万光年的对望。看似同处一片夜空里,实际却是隔着很远很远的。我以前觉得那样的爱情不值得,要抓住一点星光,需要跨越亿万光年的距离。现在却觉得,就算是隔着这长长的光年距离,能够得到一颗与你同频闪耀的星星,也很好。你说的是对的,在可以相爱的时间里相爱,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幸运的事。”
季书懿看着她的眼睛,刚刚流过泪的眼睛,在光亮的照射下,闪动着另一种光芒,像是落满星光。
“许诺,你相信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坚定选择,以及无条件偏爱的人。”
许诺知道,他说的这些都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但她并不想要他这样的承诺。
“你不需要给我承诺什么永远。我并不相信世界上会有永恒不变的情感。两个人能在当下时刻相爱,不给这个情感,加上时间的枷锁,我会更愿意接受。在现在的这一秒,能被你很坚定地选择,已经够了。”
季书懿听懂了她话语中的信号,眼中欣喜如狂。
“所以,你答应接受我的告白?”
许诺没有说什么,只是朝他在的方向走了一步。
“季书懿,你认识我有十年了对吗?”他点点头。
“你喜欢我也有十年了对吗?”他继续点头。
“这十年里,你能朝着我一直走,走了九十九步,我为什么不能也朝你走一步呢?”
他们两个人在这句话之后,眼中都有了一点泪光。
季书懿看着她说,“虽然你只是朝我走了一步,但却是最重要的一步。许诺,我才是幸运的那一个。因为十年前能遇见你,十年后还能再次与你重逢。”
许诺的目光很温柔,她看着眼前这个人。他是全世界都知道他名字的季书懿,但在此刻,只是她喜欢的和喜欢她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她的爱人。
“你听着,我不需要你给我保证什么,也不需要你为我牺牲什么。既然决定在一起,那我们都要好好的。你的工作,在没有遇见我之前是怎样完成的,请你继续,不用因为我而放弃什么。同样的,我也会继续做我自己,完成我想要完成的梦想。我们原本就先是独立的个体,其次才是恋爱关系中的我们。想要在一起,是因为想要变得更好,成为彼此的动力,而不是拖累。”
说这段话的许诺,在季书懿的眼里,似乎重新回到了十五岁时那闪闪发光的模样。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不忍移开片刻。
“既然在恋爱这件事上,我们都没有经验,那就都好好学习吧。你好,我的男朋友。”
说完,许诺朝他伸出了手。
星光混着灯光落下来。
在一起
杀青宴结束后,季书懿的团队还要留在丽江拍摄物料。许诺一个人飞回北京。回到家先昏天黑地睡了个长觉,把在剧组缺掉的睡眠都拼命补回来。
林蓝过来她家捞人的时候,她正在梦里赶她的新小说《偶像》。梦里面一双眼睛在黑乎乎的洞里窥视着,像幽暗森林里的阴灵。小说里写的偶像就躺在床上,被窥探,被监视,像是已经死去。许诺瞬间被吓醒了,林蓝的敲门声这时候响起,更是让她吓了一大跳。
林蓝是跳着进来的,一把就抱住了许诺。
“许诺诺,你终于回来大北京了,我们都多久没有见面了。走,今天姐带你扫街去。”
许诺无奈,看了下时间,上午十点半,好在她也已经彻底睡醒了。简单洗漱了一下,再换了身方便逛街的衣服,她就跟林蓝出门了。
林蓝是北京本地人,胡同里长大的姑娘,平时最日常做的事情就是大街小巷地遛弯串门,碰见哪家大爷在路上遛鸟都能跟人聊上半天,所以许诺总说怪不得她能做记者。那嘴皮子的确是利索得很。
这会儿许诺被她拉着整个三里屯乱晃,俩人进各种潮牌名品店就好像是菜市场摊位串门似的。林蓝和许诺的性格倒是很互补,一个咋咋呼呼,一个斯斯文文。许诺本身不是一个爱逛街的人,出来也基本只当是散步,反正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而且有林蓝在一旁说个不停,倒是一点也不嫌无聊。
许诺最后停在了一家做手工定制首饰的潮牌店里,她对这些东西原是没有什么了解,也没有什么爱好。只不过看到可以自己参与手工制作,她突然有了兴趣。
“这里可以自己设计款式吗?”她询问店老板。
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穿着打扮却很中式,和这个店的风格有种奇异的融合感。
“没问题的,你想要设计花纹,或是字母,或是形状都可以告诉我,我帮你找参考,或者你自己直接画出来,我再帮你加工,都可以的。”
林蓝看她很有兴趣的样子,凑在她耳边小声问她,“你不会是要送给季书懿吧?”
许诺没有回答。林蓝这才察觉,她很不对劲。而且这时候,她才瞥见许诺的耳朵上带着一个小小的耳钉,是一个j字形的耳钉。她立马就意识到这是季书懿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