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鲁宣公
鲁宣公名,是鲁文公次妃敬嬴之子。
鲁宣公元年
公元前608年,鲁宣公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
鲁宣公正式即位,第一件事是派公子遂到齐国去迎娶齐国公主。其时距鲁文公去世不过一年,大办喜事显然操之过急,不符合周礼的规定。但是鲁宣公已经顾不上这么多繁文缛节了。他之所以能够当上国君,是因为公子遂和齐惠公做了一笔政治交易。现在他必须兑现承诺,向齐国表达亲近之意。
三月,公子遂带着鲁国的新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这里要注意两点:
其一,公子遂的称谓,原文前段写作“公子遂”,是为了表示对国君的尊重;后段写作“遂”,是为了表示对夫人的尊重。这是春秋笔法之一。
其二,原文中的“夫人妇姜”,之所以有个“妇”字,是表明她的婆婆还健在。如果婆婆已经去世,就应该写成“夫人姜氏”了。
夏,季文子如齐,纳赂以请会。
夏天,季孙行父又前往齐国,进献礼物请求齐惠公与鲁宣公会盟。所谓会盟,就是要齐惠公为鲁宣公的合法性背书,花点钱也是应该的。但是,从后面的记载来看,鲁国为此付出的代价,恐怕不只是“花点钱”那么简单。
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而立胥克。先辛奔齐。
晋国惩罚不听命令的人,也就是鲁文公十二年的河曲之战中轻举妄动、导致晋军无功而返的赵穿和胥甲(即胥甲父)。赵穿是赵盾的族人,又是晋襄公的女婿,已于两年前被赵盾安排到郑国当人质,自然不用受罚。胥甲就没那么好命了,被流放到卫国。他的儿子胥克继承了家业,家臣先辛逃奔齐国。
会于平州,以定公位。
东门襄仲如齐拜成。
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故,以赂齐也。
鲁宣公的“孝心”收获了回报,齐惠公终于在平州会见了他,承认了鲁宣公是鲁国的合法君主。
为此,公子遂又来到齐国,拜谢齐惠公的成全。
六月,齐国派人收取了鲁国的济西之地——这是鲁宣公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给齐惠公的回报。
宋人之弑昭公也,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
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陈灵公受盟于晋。
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林,以伐郑也。楚贾救郑,遇于北林。囚晋解扬,晋人乃还。
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吾以求成焉。”冬,赵穿侵崇,秦弗与成。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楚。
鲁文公十六年,宋昭公被弑,宋文公即位。次年,晋国派荀林父率领诸侯联军讨伐宋国,结果却“犹立文公而还”,反倒是承认了宋文公的合法地位。宋国和晋国实现和平,宋文公跑到晋国接受了盟约。鲁文公十五年,因为齐国入侵鲁国,晋国在扈地会盟诸侯,打算为鲁国讨回公道,讨伐齐国,也是因为接受了贿赂,无功而返。郑穆公据此认为,晋国不值得跟随,于是背叛晋国,跑到楚国接受了盟约。
鲁文公十三年,陈共公去世,楚国没有派人参加葬礼,实为“不礼”。因此,陈灵公跑到晋国接受了盟约。
在晋楚争霸的局面下,地处中原要冲的郑国、陈国、蔡国等国家,时刻处于两个大国的威胁之下,有如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朝晋暮楚也罢,朝楚暮晋也罢,都是不得已的选择。什么时候投靠谁,完全看风向,晋强则从晋,楚强则从楚。
这一年秋天,楚庄王终于挥鞭北上,入侵陈国,接着又入侵宋国。晋国派赵盾率军救援这两个国家,与宋、陈、卫、曹等诸侯在林相会,以讨伐郑国。楚国则派贾救郑,与诸侯联军在北林相遇。战争的结果,楚国获胜,晋国大夫解扬成为楚军俘虏。晋军于是撤退回国。
经此一战,晋国认识到战略优势已经失去。为了解除后顾之忧,全力与楚国一战,晋国产生了向宿敌秦国求和的愿望。这个想法当然是好的,但是实际行动却是背道而驰。刚刚回国的赵穿建议:“我们入侵崇国(秦国的附庸小国),秦国着急,必然发兵相救。那时候我们再以放过崇国为条件与秦国和谈,其事必成。”赵穿的逻辑可以概括为:你如果要和别人谈判,那就先打他一耳光,然后再去示好,事半功倍。他也确实那么做了,亲自率军攻打崇国。结果可想而知,秦国人拒绝了和谈。
与此同时,晋国发动反击,出兵进攻郑国,以洗刷北林之战的耻辱。那个时候,晋灵公奢侈,赵盾作为执政大臣,多次劝谏而不被采纳,所以晋国不能与楚国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