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好取之有道。
容骜是真的君子。
涂了药的掌心覆上,只是在上药。
干燥又烫的掌心覆上时,趴在床上的陆遇僵了僵,像是有细微的电流从掌心出来,电得他尾椎骨发麻,呼吸收住。
容骜只是单纯地把药抹匀,不受任何影响,没有任何不该有的想法。
掌心分开时,陆遇捏了捏枕头。
……自己怎么这么龌龊。
容骜把药放好:“疼不疼?”
陆遇摇头,翻身。
“不碍事,没肿。”
陆遇轻咳一声:“谢了。”
别人正人君子,自己反倒在心里胡思乱想。
陆遇很惭愧,睡前反思了一会儿,闭上眼睛。
许久之后的黑暗中,容骜睁开眼睛。
想起了当时掌心的触感。
过分光滑。
指腹摸到了一颗小痣。
第二天就知道了什么叫相见不如怀念。
陆遇差点和他打起来。
边上的人老挤他。
陆遇脚从拖鞋里出来,踩他膝盖,却被握住脚腕,整条腿都被拽起。
他脚裸极细,手指收拢便能握住,脆弱到似乎稍一用力就甫珷能——
“断了!”陆遇踹他。
脚腕处一松,陆遇快速缩回脚,锤了下他胳膊,不再跟他说话。
脚腕还留有容骜手掌的温度。
分开那几天挺想他的。
看来——
相见不如怀念。
容骜碰了下他胳膊。
陆遇:“去洗手!”
刚碰完我脚就碰我胳膊。
容骜乖乖去洗手,洗完手回来,感叹了声:“相见不如怀念。”
见面了怎么这么凶。
陆遇诧异:“好巧,我也是这样想的。”
容骜低声道:“但我还是想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