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这时,一道身影鬼鬼祟祟的靠了过去,接着伸手一掏,一条数指宽的布带子便被拽走。
也很快,
妇人嗓门亮起,惊起远处几条杂毛老狗竖耳。
“哪个天杀的小贼偷了老娘的兜裆布!”
。。。。。。。。
窝棚中,
返回来的陈初一听着隔壁妇人的叫骂一颗心砰砰直跳,说实话,他宁愿去和那些起了尸的尸体大战三百回合也愿意做这事。
无他!
丢不起这个人啊。
看着手中带着浓浓血腥气的物件陈初一又犯了难,东西是搞到手了,可放哪?
直接装怀里面?
很快,
陈初一便看到了自己平日用来装水的竹筒子。
这玩意在烧尸中泥腿子身上很是常见,一些烧尸匠都是用来装水饮用,当然也有一些是用来装酒,像是隔壁的张麻子。
把这兜裆布放在里面倒也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说干就干,
陈初一把竹筒里面的清水给倒了,接着划破手指滴了几滴血在兜裆布上在往里面一放,还别说,竹筒子密封很好,当时便闻不到血腥味了。
啧!
不错!
。。。。。。。
翌日清晨,
陈初一早起,因为隔壁婆娘的身体不适,他算是睡了一个好觉,实属不易。
一番休整后,便和隔壁张麻子一块前往了烧尸所。
和昨天听到了一样。
刚步入烧尸所中,里面不少人围着一堆被掏了心窝子的尸体议论着。
该说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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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被杀,今日便将尸体送来,衙门的效率还是不错的,只是其中调查结果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陈初一运气不错,被分到了一具被掏走了心肝的尸体。
啰音一响,关门落锁。
乙三房中,
陈初一将一套流程走完,待至炉内的火头起来了之后,将盖尸布掀开。
苦主是一头戴歪帽的青衣小厮,看其面容岁数不大,身上染血的衣衫也稍显凌,不用想了这多半被那些差役或者肩挑子搜刮过了。
往下一瞄,陈初一眼睛一亮。
看着自己脚上露着脚指头的破鞋,在看着小厮脚上的方口布鞋,后者虽说半旧不新,但比起自己的要好了太多。
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脱下套在了自己的脚上。
这一穿。。
嗯!
不大不小,刚刚好,而且还是千层底的。
可也就是这个时候。
“咯。。咯咯。。”
陈初一抬眼看去,只见方才还老老实实躺在推车上的小厮,此刻眼泛青灰坐了起来。
“嘿!”
“不就是一双鞋吗!”
不假思索,陈初一提掌拍去,可一掌刚刚举起又被收了回去。
“正好可以检测一下昨天得来的兜裆布好不好用!”
念此。
陈初一摸向腰间的竹筒,接着拧盖一甩,一条染血的厚布条子不偏不倚正正好的甩在了那小厮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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