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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沈兆景趴在陈亦周背上,半梦半醒的问:“陈亦周,你为什么不喜欢喊我姐姐?”

陈亦周闷笑,背着她往上颠了一下,说:“就比我大几分钟,准备占我一辈子便宜吗?”

过了会,沈兆景问:“那为什么不喊我百景。”

百景是戏中人的名字。

在杀青后不久,周思成和钟星对沈兆景还保留这个称呼,只有陈亦周下了戏之后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喊她沈兆景。

好像沈兆景和百景是两个人,他从来都是分得清楚的。

不知何时,周围人也跟着不再喊她百景,只是喊她沈兆景。

陈亦周停下脚步,他侧脸,只看到沈兆景闭着眼的样子,她很热,脸通红,沾了些亮晶晶的汗。

当初的《老家有喜》作为一部家庭情景喜剧,戏中每个角色出演时间过长,以至编剧会将演员本人的性格或特点半真半假的编写进角色。

百景同沈兆景一样爱笑爱闹爱跟人开玩笑,同样会细心会照顾人,也有一样的骄傲和自信。

别说观众,连周围人都几乎觉得她是本色出演。

可陈亦周从来都把这两个人分得清清楚。

在他心里,沈兆景是世界唯一一个。

他继续向前走,明知道身后人睡着了,还是忍不住说:“永远都当我姐姐,那我怎么办?”

他似乎叹了声气,太模糊了,融进空气,谁也分不清楚,陈亦周抬头盯着头顶即将消失的落日,慢慢的背着她往前走,说:“分不清就分不清吧,算了。”

反正他都会在这里。

作者有话说:

呜呜呜呜,主角天生一对!我永远高举神意cp大旗!

月亮两人勾着小手指,在月亮底下,勾起晃了两下。

回到家,沈兆景睡得迷迷糊糊,听见沈毓颜和外婆小声说话的声音,以及陈亦周将她放下,搂着腿窝放在床上,她醒了一瞬,扯着陈亦周的衣角问:“咱们扯平了吗?”

陈亦周没想到她醒了,被迫弓着腰,眼睛微圆,倒映着沈兆景略微苍白的脸。他伸手用手掌帮她擦汗,怕身后的外婆听清楚,小声说:“都跟你扯平了。”

“好。”沈兆景翻身,睡得并不安稳,她肚子疼,又怕弄脏了床单,中间被沈毓颜喊起来哄着喝了一次热水,浑身热的出汗,又睡着了。

等到半夜,沈兆景起床下楼,发现锅里炖着红糖鸡蛋,是外婆的手艺,盛出来,摸着碗边温热,她端着坐在阳台旁一口一口吃。

冯珍珍就是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接通电话的几秒钟内,谁都没说话,过了会,就在沈兆景吃完红糖鸡蛋准备挂电话的时候,冯珍珍突然开口:“你那个奖杯到底卖不卖我?”

“不卖。”沈兆景说的坚决,几乎不用思考。

电话另一端的冯珍珍忽然痴痴地笑起来,沈兆景慢半拍的听出点醉意,准备挂电话,冯珍珍才尖叫着嗓子,不准她挂电话,嗓音甜的能滴蜜,她说:“你们真奇怪。”

那天晚上冯珍珍不知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和沈兆景坦然的交代自己的暗恋史。

她说自己最开始喜欢的其实是周思成,因为一开始周思成开朗英俊,比沉默寡言的陈亦周更容易讨小女孩的喜欢,直到有天校外英语比赛结束后,她碰到陈亦周。

在那个下午,陈亦周站在地铁口,戴着耳机在打电话,碰见她的时候,忽然抬手打了个招呼。

阳光落在陈亦周头顶,帅的她发软。

沈兆景听了半天,想起来整件事,她不得不提醒冯珍珍:“他旁边站的是我,而且是我先和你打招呼的,陈亦周才记不住人脸。”

冯珍珍停了下,哼了下,隔着电话,沈兆景都能想象出她这时不满崛起嘴唇的娇俏模样,冯珍珍说:“我当然记得啊。”

和沈兆景交换过自己的少女心思,冯珍珍打了个酒嗝,沈兆景有点嫌弃的挪开一点手机,又听见冯珍珍说:“我从今天起就再也不要喜欢陈亦周了。”

“为什么?你发现他不帅了吗?”

“不是,还是很帅,但他也是个笨蛋,是个普通人。”

冯珍珍挂了电话,就剩沈兆景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半天。

青春期好像就是这点好,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不喜欢一个人了也没什么理由。

她收了手机,肚子疼的睡不着,起身在小区了溜达。

溜达了半天,在路灯底下碰见的陈亦周,他手里捏着书,大概准备背书,看见她愣了下,问:“你在这里干嘛?”

沈兆景反问:“你在这里干嘛?”

他回答的直白:“我在想你。”

“哈?”沈兆景一怔,吓得后退一步,盯着陈亦周那张熟悉的脸僵在原地,脚步挪不开。

陈亦周语速慢吞吞:“我想你下午睡得这么多,这会应该睡不着了。”

沈兆景又恢复原状,瘫下肩膀,松口气,她吓得浑身汗,和陈亦周并肩,慢悠悠的在小区里转圈,两个人也不怎么说话,就一圈圈的走着散步。

等到沈兆景走累了,便在旁边的长椅上休息一下。

并肩坐在一起,沈兆景仰头看遍布星星的天空,旁边的陈亦周一只手搭在长椅背上,一手随意的搭在膝盖,手中握着那本书,他轻轻阖着眼皮,沈兆景一转头,看见光落在他的睫毛,鼻梁上,颤巍巍的。

和冯珍珍描绘的那个下午里的场景一模一样。

是正在发光的陈亦周。

好像天生有种人就是这样,他就是懒散又随意站或坐在那里,每一寸落在他身上的光芒都和别人身上的不一样,好像多加了一层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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