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好墨,他拿出她送他的那根毛笔,他把毛笔塞到她手里,她握好笔,他站在她身侧,胳膊将她环住,大掌包裹住她的手,带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写下去。
“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
《伯牙鼓琴》不长,可毛笔字写起来比较慢,他们写了大概得有三十分钟,边写他边给她讲笔法。
完整的一篇短文写完,江尘松开她的手,林雾放下毛笔,左手捏着右手手腕,“好累啊。”
他笑,“多写写就好了。”
林雾又揉了揉脖子,“脖子也酸。”
她忽然心血来潮,拿起毛笔,蘸墨,自己在宣纸上写下了几个大字。
【江尘,我想嫁给你。】
写字和张口说话不一样,没那么害羞。
江尘看着这几个字白纸黑字,纸短情长,就像一份契约,他们约定终身。他说什么了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眼中闪着光。
他突然用毛笔在她脸上花了两下,她反应过来后伸手去打他。他连连认错,边笑边说再也不敢了。
“你笑什么?”
“像只小花猫。”一边一道胡须。
林雾非拉着他去浴室陪她照镜子,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确实像只猫。她又看了看镜子里的男人,他还在笑。
她想,他的笑容好像变了。
刚认识的时候,他也笑,可笑得清冷。现在的笑她喜欢,真挚,发自内心。
“不许笑。”她刁蛮地说,“你给我洗掉。”
墨是上好的墨,无毒无害,也好洗。他打开水龙头,帮她把那两道胡须洗掉。她抬头,脸上的水往下滴,问他洗干净了吗。
江尘喉结滚动,托住她的下巴,吻了下去。这个吻有些急切,逼得她软下来,连连后退。
不知怎地,她被他堵在墙上,她的衣物褪去,身前身后是极致的冰与热,欲生欲死。
他大手箍住她的细腰,在她耳边呢喃,“乖,扶好。”
云雨倾覆间,她意识涣散,只能听见他反复说:“林雾,我想娶你。”
尘雾
江尘工作起来连轴转,最近几天总是很晚才回家。林雾这学期课不多,没课的时候一般都在他这儿。
晚上,她习惯躺在卧室开灯看书,手里拿支笔,怀里抱了个笔记本,随时勾勾画画写写。
这晚,江尘回来比往常早了些,林雾发现他脸色很难看、很憔悴,整个人无精打采。
她习惯性环住他的腰,另一只手去摸他的额头,“难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