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雅芹打量了片刻,“你是……明睿!”
“哎呀,有十多年没见你了吧,以前常来做客的。”
当年明睿经常找陆旷,常常聊到深夜,两人关系很是要好,明睿说话幽默,又很知礼数,方雅芹是很欢迎他的,就是不知后面怎么不来了。
方雅芹向来是个大气的人,若是寻常人落魄后遇到达时候的亲朋好友,要么上前逢迎,要么退避三舍,方雅芹却仍然像多年前那样坦然热情,很是亲切。
“这些年怎么样啊?瞧你这通身气派,想必是升官了吧!”
这般淳朴的人在京城中是很难得的,明睿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仿佛回到了陆兄还在世的日子。
“陆嫂子,不如我们找个地方聊聊?”他提议道。
方雅琴摆摆手,“我急着去当铺呢,都下午了,到那还得排队,我怕时间不够。”
明睿眉头一皱,关切地问:“嫂子可是有什么难处?”
下面人明明说陆家虽然偏僻,但生活安康,可是今日偶遇,竟沦落到变卖饰度日了……可见有些事,还是得自己亲自去调查。
“没有,我就是看那饰不好看,就想着当了。”
方雅芹说的是真的,但隐瞒了要给儿媳买饰的想法。
让长辈变卖东西给小辈买礼物,这是不孝,传出去不是儿媳苛待她吗,方雅琴坦荡直率,却也知道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对外人说。
“我哪里都好,不用担心我。”
明睿见方雅琴一身简朴,毫无点缀,觉得她只是故作良好。
他自己穿金戴银,陆兄的妻子却靠变卖饰度日,于心何忍啊。
方雅芹与他聊了几句后,便赶紧去了当铺。
傍晚时分,她拿着银票走了出来,面露喜色,她今日第一次去,只拿了三件,竟然当了五六百两。
那些亲戚或许瞧不上她,却很想讨好陆旷,所以用料极好,很是下了本钱。
真是天降横财啊,方雅芹高兴得嘴角都下不来。
——
沈雪禾又病倒了。
她感觉自己的身体很重,血液滞涩,肢体僵冷,其实往常也是如此,只是病会更加严重。
她从来不知道健康是什么感觉,不病的状态是她的常态,这便是她概念中的“健康”了。
心跳很慢,时间也很慢,意识是混沌的。
沈雪禾无力地靠在陆存的胸膛上,任由他给自己喂药。
三岁时,大夫曾断言她活不过六岁,沈尚儒接受了她早夭的事实,减少了看她的频率,他不想付出更多的情感,增加丧女之痛,拉开了他们的距离。
她被放弃了。
即使后面有再多的弥补,也遮掩不了这个事实。
沈风林和沈雨茗爱她入骨,可是他们都已成亲生子,有了自己的家,她就成了外人。
所有人都接受了她的结局,包括沈雪禾自己。
一个久病之人,她或许开朗、积极,但她绝不会是什么全然乐观的人。
陆存喂沈雪禾喝下最后一口药,擦了擦她的唇角,将她安置好,“娘子,好好休息。”
沈雪禾意识模糊的知道他要走,拉住他的袖子。
她张了张嘴,想让陆存留下来。
可是刚一启唇,她就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话了,她病得实在严重,什么也分不清。
他是谁?
他要离开自己吗?
就因为她会早死,所以尚且活着的她就要被放弃吗?
人的感情怎么能这样操控自如,为什么她要被操控,而不是操控别人呢?
陆存叹了口气,好像对她说了什么,缓缓拉开她的手,起身往外走去。
陆存走了之后,沈雪禾哭了出来,她感觉自己好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