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音一落,程筝的脸红了。
他说这种话怎么一点羞耻感都没有?
左脚的脚踝被他一车扯,腿就被他搁在了他的膝盖上。
“痛。”
“还没碰到呢。”
程筝害怕,想把腿收回来,却被傅砚洲瞪眼威胁:“你老实点儿肯定不会痛,但你要是乱动,没准就扎到了。”
程筝的左脚此时完全落在他手里,他还拿着针,当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把头偏向一边,不敢看。
傅砚洲温热的大掌握着她的脚,挑破那两个泡是细活,他不断摸索,动作轻柔,比工作时还要认真。
这让程筝有一种错觉:他怕弄疼她。
整个过程中竟然没有痛意,只有痒痒的感觉,是他的手指和掌心不断触碰到她脚的缘故。
薄薄的一层肉皮被挑破,流出黄色的水,傅砚洲一向洁癖、挑剔,程筝怕他嫌弃,便要收回自己处理。
“说了你不要动,老实点。”
傅砚洲拿干净的纸巾给她细细地擦拭干净,然后拿起烫伤膏涂在伤口上。
冰冰凉凉的舒服很多,程筝没有再挣扎,毕竟伤在脚上,穿鞋、脱鞋时小心翼翼的,不敢碰,苦不堪言。
脚趾被他裹上纱布包扎好,程筝说了声“谢谢”。
傅砚洲收好东西,偏过头看向她,似笑非笑地问:“你刚才骂我什么?变态?混蛋?”
看清他眼中逐渐加深的欲色,程筝挪了挪地方,躲到沙发角落里。
傅砚洲见她避之不及,站起身弹了弹睡衣上不存在的灰尘。
“你想多了,程筝,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你以为你是天仙?我有那么饥不择食吗?”
程筝仿佛见到了上学时的他,用眼尾看人,眼神高傲、矜贵,流露出淡淡的不屑。
他跟她之间仿佛已经拉开了从珠穆朗玛峰到马里亚纳海沟的距离。
她自嘲道:“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毕竟你去外面随便勾勾手指头,扑上来的女人都一大把,什么样的没有?你还可以去找你的晚星妹妹,还有你的白月光小青梅。”
她只是觉得两个人现在撕破脸,等他玩够了、折磨够了,就会终止这段婚姻,所以说了实话而已。
但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的语气有多酸。
傅砚洲挑眉,眼中露出玩味。
“程筝,你不会吃醋了吧?”
程筝听他这么说,身体一僵。
傅砚洲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顿时来了兴致。
他矮下身,如一只优雅地豹子般靠近她。
程筝清冷的声音从沙发上传来——
“我只是,嫌脏。”
傅砚洲嘴边的笑意一冷,脸立时沉下来,浑身散发出的黑气比他睡衣的颜色还要幽深。
“脏?程筝,我还没嫌你脏。”
他冷酷地说完,撇下她一个人进到卧室里去了。
卧室门被他重重地甩上!
那巨大的声音在夜晚很刺耳,直抵大脑神经。
程筝穿上拖鞋,走向房子的另一侧。
两个人从今晚开始正式分居了。
……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宁昭本来有一个月的病假,但他休息了一个礼拜,就打着绷带、拄着拐来上班了。
精神抖擞。
新闻部的同事看见了都不由调侃:
“宁昭,你要不要这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