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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今天芙兰心血来潮,突然不想去银座,想自己在街上逛逛,可是那样一来身边带着一群凶神恶煞的保镖就显得不太妥当,看上去她反倒像是混黑社会的。尽管b·b·c比黑社会恶劣得多,也不代表芙兰喜欢被人叫太妹。

所以,芙兰命令保镖们留在公司里等她,她要“一个人”出去走动。

想起保镖们的但应,芙兰就忍不住冒起一头青筋。那些保镖也真是顽固,居然把她当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少女,生怕弄丢了她无法向他们的金主普罗先生交代,再三表示很多黑暗势力知道她是普罗米修斯的心肝宝贝,表示不放心她单独行动。

芙兰几次开口没把话说完,就被一群比老阿婆更唠叨的保镖堵回去,一恼之下芙兰忍无可忍地掀桌了,干脆且迅速把他们全部劈晕,然后自己提着钱包出门。

喵喵的!到底我是主子还是你们是主子?身强体壮的大男人居然也能鸡婆成这样?竟敢截我的话头,从头到尾没让我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真让人不爽极了,你们到底知不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啊?敢逼姑娘我掀桌,简直欠扁!

不过,没走多久芙兰就后悔了。

唉,她真的不适合走路啊,以前有昊玥和尚轩抱着走不觉得有什么,在希腊神话的世界她通常在一个地方一窝就是好几年,从没有走出过方圆一百米,现在出门也是坐玩飞机再坐车,如今在街上走不到五分钟她就觉得累了。

倒不是真累,毕竟作为精灵,身体素质方面比普通人要强得多,芙兰纯粹是讨厌走路,所以心理上觉得麻烦。

前一天刚下过一场雪,积雪融化后的路面有些打滑,又更好走,芙兰已经考虑是不是打个电话回去叫人来接她。

问题是,那些被她打晕的保镖们醒过来没有?用瞬移的话,又要小心不能被别人看见,可是她对东京不熟,万一不小心瞬到人多的地方,光是把所有目击者消除记忆就是一项费力的大工程,要不直接瞬移回别墅,再开一架直升机出门呢?

芙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透过树叶的缝隙仰望蓝天。

这种自在、轻松的心情,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不是喜欢,反而觉得心里某个角落像是空了一般。长久以来她一心想着让尚轩恢复,然而一旦失去这个目标,她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无事可做。

现在她突然有点明白b·b·c那些人的心情了,当做完一切有趣的事情之后,便觉得人生了无生趣,钱和权皆握在手中,她有力量、有青春,如今还有一个对她百般疼爱呵护的情人,太过完美的人生,仿佛让她看见了坟墓。

完美,是一切的终结。没有追求的目标,也渐渐变得心如止水了。

“不许动!”

一把刀贴在芙兰的脖子上,背后轻微的妖气表示对方并非人类:“哈!今天老子运气真好,黑市最有影响力的普罗先生没有给他的心肝宝贝请保镖了吗?乖乖跟老子走,有你在,老子也能尝尝当个富翁的滋味,再也不必在人类中隐匿,随时能从黑市买到新鲜可口的年轻人类吃!”

“啧,今天出门忘记看黄历。”芙兰面色不虞,果然是养尊处优得救了,连危机感也消磨得一干二净了,被一个小妖怪用刀架在脖子上,真是耻辱!“太臭了……”

“什么?”

芙兰侧过头,宛如黑曜石的眼珠透着冷光:“我说,你的气息很臭,混杂低劣的妖气熏得我快吐了,没用的d级小妖怪!”

人生气的时候,说话总是比较毒,那个被羞辱的妖怪也顾不得拿芙兰做人质,凶狠的模样似乎打算立刻把她分尸,遗憾的是一张横空飞来的道符打破了它的美梦,那个妖怪只来得及惨叫一声,便化成了飞灰。

在妖怪死的瞬间,芙兰从容接住了脖子上掉落的刀子,随手将它丢进不远处的垃圾箱,她回过头,只见树后站着一个冷着脸的少年,穿着白色长风衣的少年。在中国的话,芙兰会认为用符纸的是道士,但是她目前待的是日本的东京,除妖降魔的人日本称之为阴阳师。

凑巧的是,这个人芙兰认识,他是现任皇家地家主皇昴流。好歹在这个世界住了十五年,普罗米修斯明面上是个有身份的商人,芙兰自然也认识一些阴阳师世家的人,例如麻仓家的麻仓叶、花开院家的花开院柚罗、皇家的皇昴流等等,正好芙兰的马甲看上去和皇昴流年纪相仿,于是混得比较熟。

最重要的是,皇昴流是普罗米修斯报告上正在观察的放养“粮食”之一,并且成长得很不错,灵力目前仍在增长中,前途无量啊!

“昴流,好久不见。”

少年点点头,冷淡的脸上难得地露出微笑:“你还是老样子,芙兰,刚才没有受伤吧?”

“没有,你出现得很及时。”再迟一点,我就亲手灭了那只妖怪:“回头我会叫人把钱打进你的户头。”

“不用了,我只是碰巧路过看见,再说也不是什么厉害的妖怪。倒是你,跟以前一样容易招惹妖怪,我记得两年前我给普罗先生的别墅布置风水时,你也时常被妖怪盯上。你今天该不会是避开保镖偷偷跑出来的吧?”

“没有,我是(把所有保镖打晕后)光明正大走出来的。”芙兰说得脸不红心不跳。

“确实,不然普罗先生现在早就报警了,街上也不可能这么安静。”皇昴流摆摆手,说:“我还有事要做,你早点让你的保镖过来接你,像刚才那种小妖怪,如果你的保镖在场也是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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