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华气得扬起锅勺,作势要揍她:“死野猫,不洗手就敢下爪!”
“人家饿了嘛。”常欢灵巧地躲开,缩到了厨房桌子后面,一屁股坐下,双手托腮瞧着毓华,眼睛放出委屈巴拉的神色,而嘴巴却只顾大口嚼咽着。
“嗯,好好吃,真香。姊姊好手艺。”
常欢含糊不清地说着,眼中冒着纯属一个吃货的炽火。
毓华消了气,边炒边说:“真好吃?”
“在这种原则问题上,我绝不会撒谎。”常欢眨巴着眼。
“哦,看来上学在你眼里不算原则问题。我猜你日后还要继续使诈逃课,是不是?”
“姊姊——”常欢拖长了尾音,“不要老转移话题嘛。现在不是在聊你做菜的手艺,怎么又说到我头上了?是了姊姊,你不明明是书香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这么会做菜呀?”
毓华听到这里,心里不觉浮起一个苦笑。
常欢尚未察觉,边嚼边道:“不会是为了老徐学了这手艺吧?呵,他可真有口福!他最喜欢你做的什么菜啊,我也要吃!”
毓华淡淡一笑:“以前做过,后来就不做了。”
常欢一顿,抬头看了眼毓华,见她神情萧索,便没有再深入这个话题。
毓华又炒了一会儿菜,闷着声道:“差不多了,去那边坐着吧。”
常欢走到她身旁,从旁捧起大碗:“一起吃吧姊姊。”
“我不饿。”毓华盛好了菜,两人来到桌边坐下,“你吃吧。”
常欢点头开吃,不过许是感应到毓华心绪不佳,也不说话了。
毓华坐在常欢身侧,看她吃饭津津有味,一忽儿功夫,额上便沁出了细汗。
自然而然伸手替常欢抹去。
正埋头吃蛋的常欢抬起半张脸,冲她咧嘴一笑,眼神明亮:“姊姊,好吃。”
毓华不禁若有所感。
当日她初下厨时,双手捧着一道菜宛如捧着自己的心那样呈递给他,就想听那个人赞一声,咦,今天的菜味道有点不同。
对方却毫无反应。
当年没等到的话今儿却在一个孩子嘴里毫不费劲地得到了。
饭菜做得好就要称赞,仿佛是最最自然不过的事。
她心里一软,望着常欢道:“你还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姊姊都能做给我吃么?”
“你说说看,我能做就做。”
“嗯……”常欢边咀嚼边歪头想着。
“想不出来?…以前跟你婆婆在一起时,她从不做饭给你吃?”
“很少。”常欢说,从前她们几乎都是去街上讨要,或是算卦换食。跟相邻的包子铺打个卦,就要几个包子;跟馄饨担子占个卜,就混一碗馄饨。
难得一两次有了盈余的钱,蛊婆便让常欢去街市上买点菜自己做,每回做的菜里倒少不了一样。
“什么菜?”
“狼牙土豆。”
是川渝常见的一味小吃,炸洋芋,因薯条形状外缘有一圈兽齿故而得名。
这道菜的关键就是炸的火候,配料左不过洋葱小米辣椒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