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找灵脉,两人更像是在散步。
“想当年,我还在黄狗县卖卤鸡脚的时候,百兽岭是个谈之色变的险地。现在,我却已经能在这里昂首阔步地走了。”
说着,朱萧索用碎石劲随手打死了向自己扑来的一只吊睛白额大虫。
“你飘了,小子。”
庄云吹了口气,震飞四只半人高的郊狼。
吹一口气也有这么大的威力?
朱萧索好学地请教了起来:
“义父,你这是什么神通?”
“碎石劲。”
“碎石劲还能用嘴吹?”
“小题大做。我师父随便放个屁都能把一个山头崩没。”
“厉害。”
两人在百兽岭走走停停,扫荡了无数野兽。
基本上是哪里林子密往哪里钻。
美其名曰找灵脉。
朱萧索还提出了理论: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险远。灵脉亦如此。”
其实,这俩人就是来这个林子里打一些弱兽过过瘾。
学了一身法术,平时也不能和谁动手。
就来这里找肉靶子。
但是新鲜感过去,两人也有些爽感疲劳。
“也走了挺久了。咱找找灵脉吧。”
说着,朱萧索从怀里掏出了显灵纸。
“我看你就是想坐下歇会……”
话音刚落,两人就双眼瞪得和鸡蛋一样大。
显灵纸,是蓝色的!
还真他娘滴让俩人撞到灵脉所在了!
两人发誓,真的就是随便一逛,随便一找!
“义父,这意思,是不是……”
“还愣着干什么,用碎石劲挖啊!你爹我的后半生就在咱爷俩脚下了!”
“碎石劲碎石劲碎石劲碎石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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