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却像一只蠢蠢笨笨的狗崽子。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清澈见底的瞳孔里,半点不藏对他的喜欢。
喜欢?
最初看到郭琛琛眼睛里,表达是这个词语的意思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
后来他没忍住问了这只总在他身边晃悠的小狗崽,到底为什么总跟着他?
狗崽说,因为喜欢你啊。
他记得当时狗崽崽眼睛比平日里都亮,笑的比平日都甜,温热绵软的小狗爪子也情不自禁地握住了他的手指。
冷与热赫然间触碰。
他被吓了一跳,慌忙抽手逃开。
喜欢?
这就是喜欢吗?
喜欢他什么呢?
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怎么会喜欢他呢?
心热了。
眼也热了。
手上那被狗爪爪印上的地方,也越来越烫,烫得整个手掌疼,痒。
他一遍又一遍地用冷水冲洗,可被狗崽握过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烫,越来越烫,越来越烫。
最后烫进心里,烫进骨头里,变成了另一个烙印。
他想。
再打完这半年的比赛,就能还清所有的债了。
他想。
再也不去管父亲了。
他想。
再打完这半年的比赛,就宣布退役。
他想。
狗崽崽很喜欢这个职业,所以最后还得去请求这些人不要把他打假赛的事说出去。
他想。
不死了。
他想。
一直和狗崽崽一起生活。
他想得很好。
想得太好了。
所以在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终于可以抽身离开这个泥潭的时候。
赌场老板却告诉他,他亲爱的爸爸,那个跪下道歉认错给他保证的爸爸,那个给了他一点点希望的火光的爸爸,瞒着他偷偷摸摸赌了五六年。
……
债是永远还不清的。
赌徒的话也是永远不可信的。
他为什么就是意识不到呢?
为什么会蠢到抱着那虚情假意的保证,那一点点的希望就想要活下去。
他早就该死了。
那个人渣,也早就该死了。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