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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福尔摩斯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过几天华生就要搬出去了,到时候你睡他房间就可以。”

比利:……

说着福尔摩斯已经停下了笔,将手中写好的信折了起来,从乱七八糟的东西里翻出了信封将信跟比利一画的口罩设计图一起塞了进去,用笔在上面写下了地址,随后递给了比利:“将这送到邮局就行。”

比利看了看时间,立马将它接了过来:“送完信我就不回来了,正好我去参加一下休斯他们的婚礼。”

说完比利已经飞速窜到了门口,将外套跟帽子从衣帽架上摘了下来,直接冲出了门。

“威廉·费什!”福尔摩斯愤怒的声音被比利甩在了身后,这让边穿外套边奔跑的比利心里很是畅快。

当时那两英镑只是让他在那个时候认同福尔摩斯的话而已,可没有连他后续的行动也一起买断了。

再说他真的很好奇便士婚礼到底是什么样的,他甚至没有在这个时代参加过一场婚礼。

下城区的绝大多数人都并不会举办婚礼,一是因为没有时间,二是因为贫穷,他们通常都会选择不要钱的在附近教堂连续三周发布婚礼预告,只要没人当场反对他们就能缔结婚姻。

他们不会因此专门置办昂贵的婚纱婚服,只是穿上自己最干净的衣服。也不会举办一场专门的婚礼,只是会在正式结婚的那一天请周围的亲朋好友吃顿饭。

所以比利对于这种正式的婚礼很是好奇,反正他收到了正式邀请,即使没有邀请这种便士婚礼只要赠送点物品也能进去。

关于这位委托人夫妻的新婚物品比利已经挑选好了,价格也并不算多昂贵,是从哈罗德百货商店购买的雕花玻璃水瓶。

虽然伦敦大部分地区已经拥有了自来水,可是为了用水方便,许多房间也依旧会用水瓶盛装清水以便及时使用。

这是一件日常就能用到的东西,只不过比利挑了造型格外漂亮的而已。

当比利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毫不意外地看到了来来往往的众多人群,有的身着得体的衣服,明显是中产阶级打扮,有的却有一些衣着褴褛,一看就是下城区的人。

这恐怕就是休斯他们选在这里举办婚礼的目的,这里靠近下城区,方便这些人前来参加他们的婚礼。

而比利赠送礼物的时候,看到了其他来参加婚礼的客人送的礼物。

有的是包装精美的礼品,一看就是中产阶级的人送的,有的是编织精美的抽绳编织袋,或者是蕾丝发带,或者是草帽,或者干脆是一便士。

想要来参加婚礼的人都为这对新人提供了自己的贺礼。

比利并没有前去打扰两位新人,只远远看了一眼身着简洁婚纱,幸福的挽着丈夫手臂的一对新人,就自然而然的融入人群之中,坐下来品尝提供的食物。

说实话,提供给他们的食物并不算多丰盛,但是有面包,有黄油,有肉汤,有蔬菜,这已经算得上是营养均衡了。

虽然这段时间一直在吃哈德森太太提供的美味食物,可比利的嘴还没有被养刁,所以吃下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困难的,他还吃得津津有味。

他边吃着午饭,边观察着周围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绝大多数中产阶级人士都前往了前排,而其他下城区的人则基本集中在后排,他们自觉的聚在一起,快速的吃着饭,偶尔才看一眼两位甜蜜的新人。

吃完饭之后绝大多数下城区人士很快离开了这里,就跟他们是掏钱来这里吃午饭的一样。

这里提供的午饭足够他们填饱肚子,而且味道不错,可比外面卖的一便士食物好多了。

虽然梅特他们的心思是好的,可下城区的人跟那些中产阶级之间即使待在一个地方,也有些泾渭分明,就像两个平行线一样。

在这个时候的伦敦,阶级的差异如此的明显。

比利吃完午饭,观察完这场特殊的便士婚礼之后,也没有什么多留的心思了,他站起身来向着外面走去。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一位穿着稍微有点不合身的西装三件套,抱着一个蒙着白布的东西走过来的年轻人。

当比利走近的时候,正好听到了对方跟收礼物的人之间的对话。

“您送的这是什么?需要给您登记一下姓名吗?”

“不用了,只是一副卖不出去的画而已。”

比利能够敏锐的察觉到对方心情的低落,难道这画是他自己画的?

“能让我看看画的是什么吗?”

“当然,当然可以。”这位看起来只不过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伸手揭开了罩在画上的白布,露出了里面的画。

那是一位侧身站着的娴静少女,她的头微微低着,面庞隐藏在阴影之中,仿佛蕴含着无限的愁思。

比利对画没有什么深入研究,但是他看到的第一眼就察觉到了这幅画带给他的美的触动。

他不知道别人喜不喜欢这幅画,反正他是挺喜欢的,即使连画中人物少女的脸都看不清,但依旧清晰地传达出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愁绪。

“这幅画真漂亮,谢谢您的馈赠。”

看着工作人员将白布重新蒙到画布上,比利敏锐的察觉到那年轻人脸上的不舍,但最终还是向屋内走去。

这引起了比利的注意,尤其是他对这位年轻人画的画感兴趣。他想到了自己刚刚获得的600英镑,按照这个时代人的传统或许可以找人给自己画一幅自画像?

虽然可以拍照片留念,但照片跟画像可并不一样,尤其是比利很喜欢这位年轻人的画画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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